原標題:寧波實施進口冷鏈食品中轉查驗,12月1日零時起執行

11月30日,寧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實施進口冷鏈食品中轉查驗的通告,12月1日零時起執行。

通告表示,爲切實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輸入風險,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就實施進口冷鏈食品中轉查驗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寧波口岸入關,進入市內儲存、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或從其他口岸入關,整櫃進入我市儲存、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實行中轉查驗管理(已在口岸環節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除外)。

二、進口冷鏈食品貨主和儲運企業須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對能提供有效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可直接運往目的地;對不能提供有效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須進入中轉查驗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中轉查驗倉包括政府指定的公共中轉查驗倉和企業自有冷庫中設置的獨立中轉查驗倉(區域)。

三、凡經寧波口岸入關的進口冷鏈食品,均應實行電子登記,登記時須按要求如實填報貨主(代理)、報關單、車輛、司機、貨物流向等完整信息。對不具備自有中轉查驗倉(區域),需要進入公共中轉查驗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毒的,貨主(代理)需在“浙裏辦”APP進行預約。登記、預約的具體路徑爲“浙裏辦”APP首頁—“冷鏈食品消殺”平臺。

四、進入中轉查驗倉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核酸檢測合格和外包裝消毒後,由消毒單位出具“寧波市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消毒證明”,查驗倉管理方通知貨主提貨。提貨人應及時通過“浙裏辦”APP“冷鏈食品消殺”平臺上傳消毒證明。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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