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近日,樂清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天成街道農業農村和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朱長驅對扶貧資金髮放把關不嚴問題。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朱長驅負責天成街道支寧(支援寧夏)返樂人員困難生活補助和社會救助資金髮放工作。其間支寧人員林某某去世後兩年多時間裏,朱長驅仍向其發放生活困難補助。此外,朱長驅還存在未嚴格履行部分臨時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的書面審批程序問題。2020年7月,朱長驅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虹橋鎮原長山後村黨支部書記戴永招、村委會主任章仁榮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資金監管不嚴問題。2010年12月,戴永招、章仁榮主持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商議決定將原長山後村享有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名額村民的社保卡由村集體統一管理、發放,並委託村民吳某某負責領取、保管、發放等事宜。吳某某按村裏標準發放相關保險金後,將剩餘的資金存於個人銀行卡上。2012年至2018年12月,吳某某擅自挪用銀行卡里的失地養老社保金用於個人開支。戴永招、章仁榮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失地養老社保金被挪用負有責任。此外,戴永招、章仁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爲。2020年9月,戴永招、章仁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芙蓉鎮雁湖村報賬員蔡世寬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9年10月,雁湖村尚呂路工程列入2019年芙蓉鎮第二批扶貧項目,該工程涉及的設計費、測繪費、招標代理費由施工方出資。2020年1月,蔡世寬與尚呂路承包方結算相關設計費、測繪費、招標代理費共計17000元,但未將該筆資金存入雁湖村集體賬戶,而是違規存入個人賬戶中準備作爲村集體小金庫資金使用。此外,蔡世寬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爲。2020年9月,蔡世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樂清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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