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1月地方沒發新增債,剩餘2000億專項債如何發

剛剛過去的11月份,地方政府沒有發行新增債券。

一方面是因爲前期地方加快發債進度,按財政部要求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增債券發行任務。根據Wind數據,前11個月地方發行新增債券約44948億元,佔全年新增限額約95%。

另一方面,剩餘的未發行的新增債券,主要是2000億元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的專項債券。財政部11月中旬將這筆債券額度分配至各省份,11月底一些省份調整省級預算,按程序報當地人大批准。因此市場普遍認爲,上述2000億元專項債將於12月份發行。

這筆2000億元用於支持中小銀行資本金的專項債,分配至18個省份,分別爲天津、河北、浙江、山東、廣東、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甘肅等地。

上述一些地方獲得的具體額度及投向也逐步清晰。

比如,根據近日廣東省《關於2020年省級財政第三次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財政部下達廣東地區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100億元,要求專項用於化解中小銀行風險。這筆債券按照各高風險農合機構資金缺口、所在地實際需求及幫扶機構出資情況分配,主要用於定向幫扶高風險農合機構推進風險化解及機制轉換工作。

浙江人大近期批准了當地《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銀行風險新增專項債務省級預算調整方案》。據報道,浙江獲得了50億元專項債額度。

陝西省政府公佈的2020年12月份債券發行公告中明確,12月份將發行46億元新增專項債券,期限爲10年,但這筆債券發行需要待銀保監會批覆。市場人士分析這筆46億元專項債是專項用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金。

國務院對獲得這筆專項債資金支持的中小銀行設置了較多限制條件,比如中小銀行具備可持續市場化經營能力,補充資本金前提要完善治理、健全內控機制等。 另外,國務院要求壓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銀行及股東主體責任、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在全面清產覈資、排查風險並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穩妥推進補充資本金。

此前一些地方銀行也公開尋求專項債支持。例如,溫州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內蒙古銀行、烏海銀行發佈公告,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補充資本金。

儘管11月份地方沒有發行新增債券,但發行了約1384億元再融資債券,該債券是地方借新還舊,償還到期債券本金。

根據Wind數據,1~11月地方債累計發行62605.46億元。發債接近尾聲。

按照慣例,12月份財政部會提前下達2021年新增專項債券額度。多數省份已啓動了2021年地方政府債券儲備項目申報工作,一些地方財政官員告訴第一財經,當地已經向省級財政、發改部門上報了第一批儲備項目。

多位財稅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地方財力緊張的大背景下,2021年專項債額度依然會維持在3萬億元以上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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