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1月30日,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前总统全斗焕涉嫌损害死者名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全斗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韩国法院表示,经核实调查后,全斗焕损害名誉罪名成立。但在当天的审判中,全斗焕否认了自己的嫌疑,并未对自己的行为做出道歉,庭审过程中还表现出困倦的样子。

  根据韩国法定量刑标准,散播虚假事实、故意损害死者名誉的应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禁或5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8万元)以下罚款。此前,检方曾要求法院判处全斗焕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全斗焕现年89岁,曾连任韩国第11届和12届总统。1996年,他因涉嫌“军事叛乱罪”等遭起诉,一审时被判处死刑,后来减刑为无期徒刑。1997年12月,全斗焕得到候任总统金大中的特赦,并于1998年初获释。2013年7月,全斗焕又被查抄家产偿还赃款。

  2017年4月全斗焕出版其个人撰写回忆录,并在书中否认已故神父赵某有关证言,称赵某为“无耻的谎言家”“戴着假面的撒旦”等。同年4月27日,已故神父的侄子以损害死者名誉为由起诉全斗焕。

原标题:89岁韩国前总统全斗焕毁人名誉案获刑8个月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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