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間,上清所公告稱,當天是精功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精功集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 (代碼:101789001,簡稱:17精功MTN001)的付息兌付日。截至今日日終,仍未收到精功集團支付的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

根據Wind數據,“17精功MTN001”起息日期爲2017年11月28日,發行規模10億元,期限3年,到期日期爲2020年11月28日,實際兌付日爲2020年11月30日,主承銷商爲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Wind還發布違約提示,“17精功MTN001”當前的狀態爲實質違約,當前逾期本金爲10億元,逾期利息爲11559.4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非精功集團首次發生債券違約。

早在2019年7月15日,精功集團發行的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18精功SCP003)未能按期足額兌付本息10.51億元,發生實質性違約。

當時,精功集團表示,由於宏觀去槓桿等原因,公司資金出現流動性困難,造成本期短期融資券不能按期兌付。

此外,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根據Wind統計數據,截至目前,精功集團作爲發債人,已實質違約債券達11只,已實質違約債券餘額61億元。

要知道,精功集團此前還上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黑名單”。

今年11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精功集團作爲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在“18精功SCP003”和“18精功SCP004”發行過程中,通過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以在發行環節直接申購或承諾上市後購回的方式,主導了兩隻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破壞了市場秩序。

協會指出,“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2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精功集團予以公開譴責、暫停其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2年;對精功集團法定代表人、總裁金良順予以嚴重警告,認定爲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不適當人選2年。”

公開資料顯示,精功集團成立於1968年,金良順爲法人、實控人,合計持股比例31.43%。官網介紹,精功集團曾連續多年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榜單,旗下擁有多家控股、參股公司,形成了鋼結構建築、裝備製造、紹興黃酒、新材料、通用航空五大主導產業和大數據等培育發展產業。

不過,今非昔比,由於債務危機,曾經坐擁會稽山(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精工鋼構(600496.SH)三家上市公司的精功集團,如今陷入了司法重整的境地。

今年8月22日,會稽山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司法重整的進展公告。

精功集團管理人於今年8月收到柯橋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浙 0603 破 23 號之二),柯橋法院裁定對精功集團等九公司(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紹興衆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機電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紹興精誠物流有限公司、紹興紫薇化纖有限公司、紹興遠征化纖有限公司、紹興柯城輕紡原料有限公司、紹興精匯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合併重整。

截至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團共持有會稽山1.64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32.9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輪候凍結。

無獨有偶,截至8月22日,精功集團共持有精功科技1.42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也全部被司法輪候凍結。

會稽山和精功科技均強調,“精功集團進入合併重整程序,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

相比之下,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精工鋼構已經易主,2019年9月,精工鋼構實際控制人,已由精功集團董事長金良順變更爲中建信控股集團董事長方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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