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地方行政单位有:省、市、县、乡镇四级。而经常所说的区,作为行政单位,存在各种级别。有省部级的区,比喻各个自治区;有地厅级的区,比喻直辖市所设的区;有县处级的区,比喻地级市所设置的区。还有乡镇级的区。

新中国成立后,绝大部分的县划分为若干个区,大的县有时超过10个,1个区管辖4到5个乡镇,领导机关称为“区公所”,是县的派出机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一度改建为区人民政府。区公所设区委书记、区长,属于正科级。1955年,全国有15000多个区。

20世纪90年代,为了减少中间环节,精简机构,基层开始撤区并乡建镇。就是扩大乡镇领辖范围,使基层党政直接与民众衔接,以便于行驶对基层的直接领导,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当时的并乡建镇,不是简单的改变名称,而是尽量扩大乡镇的领辖范围,减少行政管理单位。像仁怀县由原来的50多个乡镇合并为19个。合并后,乡镇的级别为科级。

2003年,山东的长岛县撤销8个区公所,至此山东不再有县辖区。2012年,中国大陆仅有河北涿鹿县南山区公所和新疆自治区泽普县奎依巴格区公所两个县辖区。

到2019年,中国大陆仅剩一个区公所。河北张家口市涿鹿县赵家蓬区公所(又名南山区公所)。

随着时代的发展,地级市下属的区公所逐渐演化为市辖区人民政府,成为县级行政区。而县辖区由于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纷纷撤并。

目前为止,除中国大陆仅存的1个区公所外,在台湾省仍有大安区公所、平镇区公所等区公所的设置。

上图是山东省文登的老四区图,当时的文登是县,划分为5个区。1987年,文登撤县设市,现在文登是威海市的一个市辖区。图上没有注明年代,从上边的繁体字来看,应该是20世纪50年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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