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11月份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中是否违反自愿原则,是否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是否存在借疫情名义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等学习工具及学校食堂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是否公开伙食食谱等问题。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了市第二实验小学、第四中学、职教中心等7所学校,经检查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供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肖寓隆

编审:谢郑阳 李玉君

总编:于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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