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

“海上看灘隊”長期欺壓殘害漁民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姜東良 梁平妮

製圖/高嶽

11月23日,山東省掃黑辦召開重點案件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主要戰果,特別是“六清”行動的進展情況。會上,通報了青島張鴻波案、東營白平案、濰坊王雷案、臨沂葛樹峯案、德州蘇傑案5起行業領域涉黑涉惡典型案件,涉及金融、油田、海域等行業。

據瞭解,行業整治是今年專項鬥爭的“重頭戲”,山東省掃黑辦立足於推動源頭處置、治本清源,推動重點行業領域緊盯治安秩序混亂的重點地區、黑惡問題多發的重點行業、基層建設薄弱的重點環節,集中開展系統性專項治理行動,打掉了一批長期把持基層政權、霸佔集體資源、擾亂市場秩序的黑惡勢力。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計偵辦涉黑組織210個、惡勢力犯罪集團708個、惡勢力犯罪團伙690個,刑拘犯罪嫌疑人16230名,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3363起。

“張鴻波等人涉黑案系青島市打掉的第一起涉金融領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青島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市掃黑辦副主任陳金國介紹說。2011年8月,張鴻波刑滿釋放後,通過社區舊村改造成立或扶持多家公司,從事強攬建築工程、民間借貸、違法討債等非法活動,持續聚集獄友、朋友、同學參與,逐步形成以張鴻波爲組織、領導者,以劉健健、李永爲骨幹成員,結構嚴密、層級分明、人數衆多、分工明確、勢力龐大的涉黑組織。該組織通過強攬工程、開辦公司等經營活動形成了“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運行模式,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經濟秩序。

2019年12月25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等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鴻波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至19年不等。一審宣判後,張鴻波等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8月18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此次發佈的案例中,濰坊王雷等人涉黑案涉及海域行業,該涉黑組織圍獵國家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2018年8月,濰坊市公安機關一舉打掉了盤踞在濰坊北部海域多年的以王雷爲首的涉黑組織,剷除了長期欺壓殘害漁民的“海霸”“漁霸”,當地漁民拍手稱快。

2019年12月30日,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王雷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年1個月不等。2020年8月21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濰坊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王守全介紹,自2006年起,以王雷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所謂“海上看灘隊”駕船巡邏,對進入海域內捕撈作業的漁民採取恐嚇、綁船、撞船等手段,以“賣旗”方式強行收取“場地費”,爲非作惡,稱霸一方。

“該組織通過圍獵國家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打擊競爭對手、確立強勢地位。”王守全說,隨着“打傘破網”的深入,王雷的“保護傘”先後被打掉,共有84名公職人員被處理,其中62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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