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树牢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立足“首都两区”建设,突出创新引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改善环境质量。

保卫蓝天

2020年1-10月份,我县PM2.5平均浓度值为32微克/立方米,PM2.5同比下降3.0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5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6,同比下降3.74%。

大力实施电代煤工程。近年来,我县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面开展电代煤实施工程,先后制定了《涿鹿县农村地区电代煤项目实施计划》《涿鹿县2020年电代煤实施方案》等文件,2020年省下达5263户电代煤任务,涉及5个乡镇16个村。县政府牵头组织双代办、电力公司、中铁十五局及设备企业四方共同协作,整村推进,确保按期完工。截至目前,我县电网改造全部完成,采暖设备安装完毕,16个村庄5263户实现村村通电,户户供暖。

全力开展清洁煤保供。为深入推进农村散煤治理和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我县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全力构建洁净煤配送保供体系,确保群众有煤可买、买得起煤。在17个乡镇设立优质无烟煤直供点28个、兰炭等清洁煤销售网点64个,进一步优化了配送网络、降低了面源污染、方便了群众采购。2020年全县采暖季使用清洁煤取暖共涉及74028户、73836.96吨。截止11月17日,我县已累计配送各类清洁煤75703.1吨,占最新确村确户清洁煤需求量的102.53%,实现了洁净煤保供全覆盖。同时,今年3月份抽调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精干力量57人,组成3支联合执法队伍,突出重点乡镇和重要路段,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共计查扣劣质散煤385.95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0起。

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管控。对县内涉气重点企业采取突击检查、驻企监管、“解剖式”执法等多种形式,盯紧每个环节、每个时段、每个变化,切实查清查透,找准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短板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弹性减排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全部减排到位。积极推动华达热电、金隅水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治理,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6家,均建设了VOC治理设施,并安装了报警设备。采取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充分发挥西外环路和岔道治超站机动车尾气监测站点作用,切实加大对过往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检测重型柴油货车1120辆,对3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进行了处罚。完成市下达的10辆城市国三车尾气治理任务和56台国五柴油货车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任务。监督县城建成区228家餐饮单位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淘汰国三以下重柴油货车任务455辆,已完成319辆,占总任务的70%,到12底前全部完成。

扎实开展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全力推进“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重点监督城区建筑工地配备雾化设备和湿法作业工作,已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检测设备34套,全部联网。实行渣土运输车辆市场化管理和备案准入制度,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累计新购67辆渣土车,实现全程智能动态监管。购置路面高压清洗车10台、增加主城区机械清扫冲洗频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此外,配备射程80米以上的雾化设备2台,开展城区雾炮作业,进一步降低扬尘,净化空气。

狠抓露天禁烧综合执法。我县出重拳、下狠手,抽调有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4个巡查组,全方位、不间断督查巡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乡镇、公安部门巡查控制当事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2000元顶格处罚;乡镇机构改革后,调整以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为执法主体、公安派出所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全年累计查处露天焚烧案件179起,处罚34.69万元。同时,坚持疏堵结合,通过政企合作、政策补贴、宣传引导等模式,多渠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

推进矿山综合整治。2020年省下达我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恢复治理任务40处,到目前已完成并验收5处,其余35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并安排11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保卫碧水

2020年桑干河、洋河主要河流水质逐渐好转,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稳定在100%。国控温泉屯断面、出界夹河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南山区大龙门和菩萨峪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体标准,辛兴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达标率10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强化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在2012年以来实施桑干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北岸丁玲公园建设的基础上,2019年我们与永定河流域公司合作,实施桑干河、洋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截至目前,桑干河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113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44.83%,完成了1号、2号采沙坑治理工作;洋河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投资9393.81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89.79%,土建整形部分基本完成。

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聘任1400名河湖巡查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台帐,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2018年,投入资金624万元,清理垃圾24万余方,关停了县内所有河道内采砂企业。2019年,完成对河道外采砂企业的整改,桑干河、岔道河一些陈年垃圾被彻底清理,河湖长制工作在全市考核中位列第一。2020年,结合“6+1”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对21条县级以上河流共计37个河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38个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同时,我们将河湖“四乱”清理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工作突出、管理到位的乡镇在资金和项目投入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白洋淀流域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河南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南山区4村厕所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南山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对南山区矿山采选等污染企业全部关停退出,6家关停退出矿山实施了生态恢复,治理恢复面积2万余平方米。全面实施封山禁牧,有效地保护了1000平方公里的原始生态环境,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等部门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所在乡镇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项目。今年我县已委托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分析,水质全部达标。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2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5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全部完成。

保卫净土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2019年,完成了全市唯一的污染农田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在全市农田土壤治理方面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完成中航液压等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初调工作,开展了金隅水泥等3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省农业厅下达目标任务要求,聘请第三方编制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并对农作物进行喷施阻控剂,全部完成了2020年任务。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9年以来,每年投资3500万元,以市场化运行模式为主,建立了由住建局环卫处清运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5家专业环卫公司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县交运局清运非过村路段生活垃圾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处理格局,全县373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发展新兴产业

全县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41台,淘汰涿鹿县晶狮玻璃厂直径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实施华达生物质热电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实施4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治理改造工程。结合全省实施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万企转型”行动,18家企业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中龙机电、燕园泽龙等9家企业进入了公示阶段;科安涿鹿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军马合金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五维航电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为基础,深化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全力打造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构筑生态屏障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实施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高标准推进造林绿化,2016年以来,投资8.32亿元完成造林绿化任务83.8万亩,打造了张涿、京新、京蔚高速廊道绿化、环黄羊山绿化、窝铺杏园荒山绿化等精品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4.16%以上。

二是按照“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原则,与永定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对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了交办,由该公司统一推进湿地公园建设,通过全面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保护湿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共建绿色家园。

三是围绕“两带三区四园五廊”生态保护格局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印发了《涿鹿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方案》,4月13日举行了创森启动仪式,并于9月2日召开创森工作推进会,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打好基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