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之鋒獲刑當日羅冠聰跳腳 學者批:冥頑不靈、博取注意

海外網12月2日電 因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衆志”前祕書長黃之鋒2日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13.5個月監禁,引來不少香港市民交口稱快。就在同日,此前已祕密逃往英國倫敦的“香港衆志”前常委羅冠聰等人仍在急着跳腳,並發表禍港言論。有學者批評,有關言論明顯是在勾結境外勢力,損害國家利益,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建議警方必須採取相應行動,不能任由這些人繼續犯法。

據香港東網2日報道,香港國安法實施已有5個月,已經祕密逃往英國倫敦的羅冠聰仍在境外繼續“唱衰香港”,羅與香港學聯前祕書長周永康2日在美國報章撰文,聲稱要促請美國政府繼續就香港問題“對華施壓”。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這兩人的言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境外勢力並損害國家利益。陳形容道,羅冠聰冥頑不靈,本已因“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香港警方通緝,卻繼續在外勾結外國勢力,相信當羅踏入香港境內將隨即被拘捕,估計羅要不斷在外“唱衰香港”纔會博得外界注意。

陳認爲,美國新政府是否會理會2人的建議也十分成疑。陳還指出,若羅繼續勾結外國勢力,香港警務處國安處要考慮加控其罪行,或是就此作出聲明,不能任由羅繼續犯法。(海外網 吳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