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藥品一個重要的環節,醫藥代表廣泛的存在於各大醫院、藥房,爲讓行業更健康的發展,記者從市藥監局獲悉,12月1日起,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的《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對醫藥代表行業進行了更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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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醫藥代表是指負責推廣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的工作人員,主要涉及醫院和藥房兩個領域,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醫藥代表200多萬人。而這職業最早是由合資藥企引進,逐漸在我國展開普及。

記者從我國一知名合資藥企業內人士處瞭解到,今年受諸多因素影響,國內外許多藥企都進行了裁員動作,一方面是受企業效益影響;另一方面則是市場需求降低後,許多藥企對於醫藥代表需求量下降。“目前相關單位採購的藥品中標價格較往年更低,藥企利潤降低後,自然對醫藥代表的需求降低。”該人士指出,就整個行業而言,醫藥代表往往承擔着一定的銷售任務,但業內一直在呼籲醫藥代表迴歸學術推廣。《辦法》的出臺,也是從宏觀政策對行業進行引導、規範。這也意味着,以後醫藥代表行業的進入門檻會更高,也倒逼藥企對醫藥代表的進行擇優錄取,而非是“帶資源”錄取。

記者還了解,《辦法》着重強調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職責。醫藥代表的行爲和藥企緊密掛鉤。藥企要對所聘請的醫藥代表全權負責,從聘用、培訓到備案、管理,藥企不僅要注重醫藥代表的專業能力,更要對代表的行爲準則的進行管理。

在新實施的《辦法》中,第二條就明確醫藥代表主要職責包括:擬訂醫藥產品推廣計劃和方案;向醫務人員傳遞醫藥產品相關信息;協助醫務人員合理使用本企業醫藥產品;收集、反饋藥品臨牀使用情況及醫院需求信息。

《辦法》列出了醫藥代表開展學術推廣的五種形式:一、醫療機構當面與醫務人員和藥事人員溝通。二、舉辦學會會議、講座。三、提供學術資料。四、通過互聯網或者電話會議溝通。五、醫療機構同意的其他形式。

同時,《辦法》明確提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不得實施銷售行爲,不得參與統計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等。而《辦法》的第十三條規定,醫藥代表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未經備案開展學術推廣等活動;二、未經醫療機構同意開展學術推廣等活動;三、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實施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等銷售行爲;四、參與統計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五、對醫療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提供捐贈、資助、贊助;六、誤導醫生使用藥品,誇大或誤導療效,隱匿藥品已知的不良反應信息或隱瞞醫生反饋的不良反應信息;七、其他干預或者影響臨牀合理用藥的行爲。

此外,醫藥代表可通過在醫療機構當面與醫務人員和藥事人員溝通,舉辦學術會議、講座,提供學術資料,通過互聯網或者電話會議溝通等形式開展學術推廣等活動。

市藥監局相關人士介紹,《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對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記錄與數據管理提出原則性要求,突出重點,結合產業實際,更好地保證藥品全生命週期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也發佈公告,正式頒佈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新版《中國藥典》新增品種319種,修訂3177種,不再收載10種,品種調整合並4種,共收載品種5911種。新版《中國藥典》自2020年12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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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藥企已裁員降薪

今年3月,據國內相關報道,一藥企因經營情況不樂觀,撤銷公司事業部銷售團隊所有崗位建制,裁撤50多人。

第二批集採過後,業內有消息稱,江蘇一藥企的中標產品線由20個人裁減到4個人。

今年3月,亞寶藥業集團通知,爲保證困難時期公司經營活動的開展,減輕現金流壓力,對全體員工進行短期薪酬下調。其中,高管、中層和基層人員月薪分別降低20%、15%和10%。

今年4月,波士頓科學公司就表示,因爲收入減少,公司將在未來90天內對全球約3.6萬名員工實行降薪。

今年5月,路透社報道,在全國擁有超10萬名員工的法國製藥商賽諾菲,將在歐洲削減超過1680個崗位。

今年6月,丹麥製藥企業靈北宣佈,其計劃裁撤員工100人以上,這是重組其研發業務計劃的一部分。

今年8月,梯瓦製藥宣佈裁員350人,以應對激烈的仿製藥競爭。

根據武田新規定,2020年4月1日前入職的所有武田(中國)員工,在未來三年內,將分別在2021年6月發放20%年度基本工資,2022年6月發放30%年度基本工資,2023年6月發放50%年度基本工資。

強生則採取一季度獎金,不再按照銷售業績達成發放,二、三、四季度獎金,按指標相應調整後的當季度銷售業績考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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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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