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對被告人劉某某、李某某等43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5月,被告人劉某某、劉某甲、李某某經預謀後,在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萬達廣場註冊成立東莞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劉某某、劉某甲、李某某擔任經理,負責公司日常管理。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間,該公司通過校園招聘、網絡招聘等形式,招聘被告人陳某某、姚某某、鍾某某等四十餘人進入公司工作。劉某某等人採用分組管理的模式,將上述招聘人員劃分爲六個小組(三個數據組、三個銷售組),每組六至七人,設小組長一名,分管小組業務。數據組負責在各類微信羣內以支付一定費用的形式招聘“兼職股民”,並收集“兼職股民”的電話號碼、微信賬號、QQ賬號等個人信息進行整理,還通過網絡號商購買他人的微信號、QQ號等公民個人信息予以存儲。銷售組負責通過網絡、中介發佈銷售股民個人信息的廣告,待客戶或“中介”需要信息時,銷售組則按照客戶需求,將數據組收集、整理、儲存的公民微信、電話號碼等信息以每條几元至幾百元不等的價格出售。2018年至2020年期間,該公司共收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21萬餘條,非法獲利1700餘萬元。

據悉,在案件偵查階段,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指派專案組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人員全面收集完善證據,提出提取涉案電子數據、及時做出司法審計等40餘條意見建議。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明確審查思路,將重點、難點放在犯罪嫌疑人主觀明知的審查、客觀收集銷售公民信息的行爲及工資金額的認定方面,最終確定本案的犯罪數額。辦案中,專案組堅持從嚴從快辦理,嚴格審查證據之間的聯繫,反覆覈對工資表、銷售表及鑑定意見的數額;同時,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釋法說理,促使43名犯罪嫌疑人一個月內全部認罪認罰,並在辯護人或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爲案件順利起訴打下良好的基礎。

來源:白銀市白銀區檢察院

編輯:黨文輝

審覈:常小銳、張建文、南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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