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由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闫石及张荀、杨立坤一行三人到饶河县人民法院及派驻佳河法庭开展警务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饶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为强,法警队队长姚冬陪同检查。

督察组一行先后检查了院机关及佳河法庭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接待室、监控室等区域,并详细查看了安检流程是否规范及安检设备配备情况,并在佳河法庭进行了模拟处突演练。

检查结束后,法警支队支队长闫石召开座谈会,对检查情况分别给予反馈。

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闫石就院机关及派出法庭安保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完善应急处突预案,严格落实安保值班制度,做好安检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充实安保力量,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提升全体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警队伍;四是要加强“六专四室”建设,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积极整改问题,确保工作落实落靠。

新闻来源:饶河县人民法院

【来源:饶河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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