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航拍海口万绿园、世纪公园一带城市景观。海南日报记者 张茂 摄

一、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第一批涉及3部法律7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圆满落地,第二批涉及2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的调法调规事项也已上报国务院。6月1日以来,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3件,市县法规8件)。“三园”极简审批推广适用到海口江东新区等6个园区,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表扬。

二、律师行业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

出台新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在对外开放、律所设立门槛、组织形式、行政审批、人才引进、税收优惠和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十大创新,其中六项系全国首创。在全国率先实行律师事务所容缺审批,截至今年11月20日,全省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242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8.3%,社会律师32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8%。今年8月4日新成立的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是全国首个非法律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的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目前,在2019年度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钱伯斯亚太排行榜”上获得推荐业务领域最多的15家律师事务所已有10家入驻海南。

三、商事仲裁机制国际化驶入快车道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11名理事中有4人为欧美、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世界上仲裁发达地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资深专业人士,占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海南国际仲裁院官方网站中英文新版上线,与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39 Essex Chambers成功举办首个联合虚拟圆桌会议。目前,海南国际仲裁院972名仲裁员,分别来自于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提供20种语言服务。今年6月1日—11月20日,海南国际仲裁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46件,涉及标的额25.5亿元,已结案903件,结案率达82%。

四、首创的全域全流程涉外民商事法庭建设成效明显

涉外民商事案件收结数量均上升,国际化审判成效初显。海南法院于2019年9月在全国首创设立海南省全域涉外民商事法庭,对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后,2020年6月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收案305件,结案68件,同比分别上升39.27%和38.78%。

建立健全涉外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平台,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海南高院与海南一中院、涉外民商事法庭积极推进涉外民商事案件多元化解纠纷,创设了全国首个专门用于化解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在线多元化解平台——海南涉外民商事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目前ODR平台引进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国际争端解决管理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10家境内外仲裁、调解机构,进一步健全涉外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平台。运用ODR调解平台调解涉外民商事纠纷77件,达成调解协议52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升。

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明显增强

海南法院于2019年9月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一年多来,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818件,收案数是集中管辖前一年的近2倍。依法妥善审理了涉及“海底小纵队”“猪猪侠”等知名动漫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件以及涉及“TCL”“六神”“FILA”等国内外知名商标的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9件,涉及英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依法审结全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行政案件。2020年6月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779件,结案735件,同比分别上升144.74%和190.61%。

六、诉讼便利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初步搭建起“一中心十平台”立体化一站式建设总框架。海南诉服平台建设统一对接最高法院统建平台,全省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工作要求,初步搭建起“一中心十平台”框架体系。去年9月,海南移动微法院正式上线,截至11月20日,全省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13130件,跨域立案861件;其中,今年6月1日至11月20日,网上立案7615件,占比58%,跨域立案359件,占比41.70%,均呈现出大幅上升态势。

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今年6月省人大审议通过《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8月1日正式施行,在海南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建立诉讼、调解、仲裁等多位一体的国际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今年在中基层法院设立50余个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1+N”模式“多元调解+速裁快审团队”。今年6月1日至11月20日,共调解30322件,成功调解21334件。

诉讼服务质效评估2.0版成效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把质效评估作为一站式建设的硬性指标重点抓。第四季度在最高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考核中,全省法院平均得分稳居前10名左右,高院排名稳居前列并连续数日位居全国高院第1名;截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考核平均得分位居全国第5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海南高院位居全国高院第3名,省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工作进入全面提升阶段。

七、加深拓宽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法治航道”

2020年共受理41件涉邮轮游艇案件。出台《海事司法保障促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力提升海事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聘任外籍调解员参与邮轮游艇纠纷处理,参与游艇租赁规范文本制定,在凤凰岛邮轮母港等地设立邮轮游艇纠纷巡回审判点,创新开启就地“受案、审理、速裁”办案模式,《法制日报》头版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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