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亿!中山300米地标要来了!拟引进太古汇或宝龙广场
房讯网中山消息 2020年12月1日,中山东区再推综合用地,并于2021年1月6日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地块总面积167314.9平方米(折合250.9724亩),起始楼面地价5113元/㎡,起始总价27.5亿,涵盖商业、二类居住、城市道路范畴。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94043.8平方米(约141亩),建筑高度≤100米,需配套社工服务站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文化活动中心。
商业用地面积58690.0平方米(约88亩),建筑高度限制为300米以内(含300米)。需建设8万平方米购物中心、2万平方米商业街、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五星级艺术酒店、3万平方米酒店式办公用房以及约9.6498万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
此外,公共资料中明确提到,购物中心须引进国内知名品牌,要求为太古汇、恒隆广场、APM、K11、瑞安新天地、来福士、宝龙广场、正大广场其中一家。
换言之,继天奕cococity开业后,东区又有大型购物中心将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周边居民再添吃喝玩乐的好去处!
值得一提的是,该综合用地隶属岐江新城,自今年下半年以来,板块便开始密集供地。除了阿丁萊国际学校落地以外,还有保利斥巨资在此打造“天”字系产品——保利天珺花园。加之富元超498米建筑就在附近,可见地块位置相当优越,相信明年又有好戏上台!
地块详情
土地总面积167314.9平方米(折合250.9724亩),位于中山市东区濠江西路北侧,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不接受联合竞投。
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5,113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2,751,333,000元,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50元/平方米。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规划指标:
(1)QJ-M-02-06地块:用地面积94043.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94043.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1535.8平方米。
(2)QJ-M-02-09地块:用地面积5869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容积率≤4.2,5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建筑高度≤300米。计容建筑面积≤246498.0平方米。
(3)该用地范围内剩余用地面积14581.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其他规划要求
(1)公建配套设施要求:QJ-M-02-06地块:社工服务站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100-200㎡;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300㎡;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6000㎡。
QJ-M-02-09地块: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500-1500㎡;10KV开关站两处(可附设),每处建筑面积≥40㎡;通信综合接入设备用房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260㎡;公共厕所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60-80㎡;公交首末站一处,用地面积≥3300㎡;汽车充电站一处,用地面积≥400㎡;规划邮政所一处(可附设),建筑面积100-300㎡。
建设期限要求:
(1)动工时间:商业用地中,购物中心建筑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超高层建筑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730日内开工。居住、道路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
(2)竣工时间:商业用地中,购物中心建筑自开工之日起730日内竣工,超高层建筑应自开工之日起1945日内竣工。居住、道路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
建设条件要求
(1)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约24.6498万平方米(包括8万平方米购物中心、2万平方米商业街、2万平方米酒店、3万平方米酒店式办公用房以及约9.6498万平方米商务办公用房)。竞得人须引进国内知名品牌购物中心(太古汇、恒隆广场、APM、K11、瑞安新天地、来福士、宝龙广场、正大广场其中一家),其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并包含一个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艺术中心;须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五星级艺术酒店并整体确权;建设商业街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2万平方米,其余计容建筑面积作为商务办公等用途。
(3)竞得人须自持比例不少于商业建筑面积的40%(包括8万平方米国内知名品牌购物中心、2万平方米五星级艺术酒店),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自持20年。
(4)该项目商业用地中可建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的酒店式办公用房,其中40%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30%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30%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商务办公等用途产权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引进不少于一家香港主板主营商业管理的上市公司,签订由其或其控股公司进驻经营购物中心的《管理合同》,且竞得人须确保购物中心开业时的直接管理运营企业与该《管理合同》约定的企业一致,该企业须在中山市东区设立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