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重庆破产法庭发布消息 称,11月30日,重庆破产法庭分别作出裁定,批准力帆股份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11月25日、27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和出资人分别分组表决通过了各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于会议当日提请重庆破产法庭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12月1日,重庆破产法庭在力帆企业现场召开移交会议。会上,管理人向力帆系企业移交了营业事务以及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另外,力帆系企业重庆力帆奥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即将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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