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出勤81天。

据****报道,近日,安徽蚌埠一50岁男子赵某某在办公室猝死。目前,家属希望公司为“过度加班”道歉,并赔偿至少80万元。而涉事公司则表示,对赵某某的工作量是“一视同仁,没有需要向家属道歉的理由;如果家属认为系超额加班造成的死亡,需拿出证据。”

据家属赵女士提供的出勤记录,赵某某今年7、8、9月工作时间分别为27、28、26天,三个月合计出勤共81天,10月份曾两次往返杭州蚌埠出差,最后于2020年10月底出事。“出事当天下午3点多,他还打开了一个网址,说明还在工作。当天下午5点30多,他一个同事发现出事,就拨打了120。”赵某某后被判定为“猝死”。

“因为人是健康的,没有疾病,造成‘猝死’肯定有很多原因,但他工作的频率也确实是这样的。”赵女士表示,赵某某于今年6月到浙江美欣达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美欣达环境”)工作,双方签订合同是标准的工时制,即赵某某做五休二,每周可休息两天。

双方就赔偿金额和涉事公司是否道歉未达成一致。赵女士表示,美欣达环境拟了一份协议,表示要给赵某某家属10万元抚恤金。但赵某某所在公司代理律师称,“10万元是抚恤金,不是赔偿。你要是证明猝死的原因是单位超额加班造成,那么可以找其他法律来进行主张,如果他不是上班时间,或者说他不是在办公室的,在家死的话连这个工伤都赔付不了。”

此外,赵女士觉得美欣达环境公司需要道歉,并对赔偿金额不满,“除抚恤金外,根据工伤保险,可获赔约80万元。”对此,美欣达环境一位对接员工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工作量是一视同仁的,“没有向家属道歉的理由。”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越告诉时间财经,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是可以加班加点的,但不应超过上述两条的限制。

“我认为是工伤,工伤的赔付金额应该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工伤赔偿为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汪高峰律师向时间财经表示。

随后,时间财经多次尝试联系赵女士方及美欣达环境公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多次违规

天眼查显示,成立不足18个月的浙江美欣达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新能源的设计、建设,公司大股东为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欣达集团”),最终受益人为美欣达集团董事长单建明。

根据公开资料,1993年,单建明用下海经商的钱买了4台二手拉绒机,创办湖州绒布厂,美欣达集团由此发展而来。如今的美欣达集团,已发展为以环保固废产业为主体的大型民营企业,截至2020年初,集团下属核心层一级子公司16家(其中上市公司1家,为旺能环境),二级子公司220家。2020年10月20日,集团创始人单建明、鲍凤娇夫妇以65亿元人民币财富名列《2020胡润百富榜》第880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美欣达集团旗下公司曾发生工人死亡事故。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6月13日14时23分许,湖州市吴兴区美欣达印染公司工人因清洗反应池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据****彼时报道,有微博网友发帖表示,“美欣达印染公司因毒气泄漏造成至少4人死亡,到目前出事地方未公开,相关视频未对家属公开,这样的无良企业,事故发生后也未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公开资料显示,硫化氢为易燃危化品,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图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同一时间,美欣达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旺能环境下属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因环保数据造假,成为“环保10号令”新政首例虚假违法案。今年6月11日,据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年一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显示,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因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规定,被处以16.2万元罚款。

今年1月7日,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台州旺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3号焚烧炉的颗粒物自动监测数据折算浓度超标,且公司对该时段自动监测数据做了“CEMS维护”标记。但经现场问询及相关人员手机通话记录得知,上述标记“CEMS维护”的时段,公司运维人员未赴现场进行CEMS维护,属于虚假标记自动监测数据行为。

此外,旺能环境旗下另一家垃圾焚烧厂,湖北荆州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也存在自动监测数据缺失或无效,标记为“CEMS维护”的时间为32小时(超出每季度30小时规定时限)的问题。而在更早前的2019年8月,美欣达集团旗下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也曾因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被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吴兴区大队警告处罚。

前三季亏损1800万

据旺能环境2020年第三季度财报,其母公司美欣达集团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842.11万元。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美欣达集团营业成本第三季度大幅增长超200%,达到204.16万元,其中管理费用增长近600%。

此外,截至2020年9月末,美欣达集团货币资金为2153.34万元,相比2019年末的1.17亿元,下降超8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则下降超70%,为2153.34万元。

与此同时,美欣达集团总负债出现大幅增长。截至2020年9月末,美欣达集团总负债1.20亿元,相比去年末增长达205.66%。其中,美欣达集团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此背景下,今年前三季度,美欣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则为-1964.00万元,新增短期借款4000万元,全部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而就在2020年11月20日,旺能环境公告表示接到实际控制人单建明函告,获悉其2000万股股份被质押。公告显示,单建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系为美欣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所取得资金主要用于美欣达集团及其子公司支付货款、偿还银行贷款等资金需求。而截至公告日,单建明累计被质押股份5380.6万股,占到其持股旺能环境的72.25%。

针对上述问题,时间财经多次致电美欣达集团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北京时间财经武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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