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不分昼夜加大暗查力度,在新城区一宾馆内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起,并通过该案件顺藤摸瓜,成功破获了介绍卖淫刑事案件6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8人。

2020年10月28日20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在暗查中发现天山镇新城区一宾馆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在宾馆房间内将正在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高某娟、潘某军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高某娟、潘某军对卖淫嫖娼行为供认不讳,细心的民警检查过程中发现,高某娟与5名微信好友联系密切,并且这5名微信好友频繁通过微信向高某娟转账,每次转账金额相同,这一信息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在对高某娟加大审讯力度后,高某娟交代这5人都是经营宾馆的老板,多次介绍高某娟在各自经营的宾馆内从事卖淫活动,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出击,于同日22时许将马某红抓获归案。

经查,自2019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红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其经营的位于天山镇新城区某宾馆内介绍高某娟、张某红从事卖淫活动,由马某红向嫖娼人员收取费用,再按照约定比例将卖淫所得钱款支付给高某娟、张某红。经工作,民警将涉案人员张某红、许某华、蔡某占、王某梅、徐某凤、那某其及曾某波抓获,上述人员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11月26日,公安机关将马某红介绍卖淫案、王某梅介绍卖淫案、徐某凤介绍卖淫案报捕至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12月1日,治安大队对涉案宾馆进行检查,并向宾馆的委托经营人下达停业公告。

来源:阿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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