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市启动2020年度恶性肿瘤门诊

规定病种年审工作

今年12月31日前

参保人员均可携相关材料办理年审

逾期不年审

其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将于2021年1月1日自动终止

如何办理

年审对象:已办理门诊规定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肿瘤巩固治疗期”、“肿瘤门诊随访期”且待遇期已经到期,因故没有及时年审或因卡号等信息变更没有年审成功的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需要年审的参保人员(代理人)可携带医保卡(社会保障卡),到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保办窗口领取《恶性肿瘤年审申请表》,由肿瘤专业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填写病情和制定下一步诊疗方案(附当年就诊病历或当年住院小结、近期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资料)交定点医院医保办。定点医院医保办将年审材料编号登记后集中报送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科。

两类人员无需年审

凡2019年度已年审、2020年度新办的“恶性肿瘤”门诊规定病种参保人无需再行年审。具体为:凡2020年新办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或“肿瘤巩固治疗期”的参保人员,医保中心已在线上进行了相应待遇期维护(即“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到期自动转为“肿瘤巩固治疗期”;“肿瘤巩固治疗期”到期自动转为“肿瘤门诊随访期”;下同),如无特殊情况不需要进行年审;

凡在2019年度已进行年审的参保人员,其后的相应待遇期也按政策规定进行了维护(同上),如无特殊情况也不需要进行年审。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肿瘤巩固治疗期”、“肿瘤门诊随访期”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二级及以上有能力提供专业医疗服务的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变更门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请在年审表格上注明。

本次年审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办理年审手续的参保人员,其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将于明年1月1日自动终止。

据悉,为方便参保人员、减轻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压力,今年,市医保中心首次推出线上年审,采取“线上线下年审相结合、以线上年审为主”的方式开展年审工作。

(来源: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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