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微博圖片

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賀輝 報道

12月4日下午,一張疑似海南某律師事務所“告誡”交警不要貼罰單的“知會書”照片在網上流傳開來,“知會書”上還蓋着該律所的公章。海南省交警總隊微博“@海南交警”隨即轉發並稱“立即依法查處”,而“@海南警方”則很快發佈了民警在現場處罰的照片。記者多次致電該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均無人接聽或拒接。

4日下午,微信和微博上流傳開來的這張“知會書”照片顯示,“我所某某某律師受司法局指派,辦理黑社會案件。由於人數衆多,海口中院附近停車位緊張,現暫借路邊停車,請不要貼罰單,否則將追究其交警領導及辦事人員的責任。車牌瓊Axxx79。”該“知會書”落款爲海南某律師事務所,並加蓋了該律所公章。

海口交警迅速趕赴現場貼上了罰單(圖片來源海南交警微博)

下午5點左右,海南省交警總隊官方微博“@海南交警”發佈微博稱“來了,老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即依法查處,海南交警已經在路上”。隨後,海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海南警方”發佈了交警到現場貼罰單的照片。

有意思的是,該“知會書”落款出現錯別字,將“律師事務所”打成了“律所事務所”。同時,現場查處照片顯示,違停車輛的車牌號爲“瓊Axxx97”,尾號並非“知會書”中提到的“79”。

下午6點半左右,“@海南交警”發佈了對該事件的執法過程:12月4日下午,海南交警新媒體平臺接到羣衆舉報,有車輛路邊違停,並表示屬於工作需要,要求交警不能對其做出處罰,否則將追究交警責任。海口交警在確認違法事實後,對違法行爲人進行教育並且依法對其違停行爲進行處罰。當事人表示接受處罰,並鄭重向海南交警及廣大市民道歉。

交警微博顯示,民警聯繫到該車駕駛人並現場對其批評教育

對於上述落款錯誤和車牌號不符的情況,“@海南交警”微博稱:經過覈實,當事人承認是其本人貼的“知會書”,“知會書”所寫車牌號和單位名稱與實際不符系其輸入錯誤。

記者根據現場照片查詢發現,事發地點位於海口市正義路天宜大廈附近,該道路全路段禁停,違停地點距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約200米。同時,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該律所負責人正是“知會書”上聲稱“辦理黑社會案件”的律師。記者多次撥打該律師手機,均無人接聽或拒接。

海南交警微博發佈的現場處罰照片(圖片來源海南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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