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佈局法治、厲行法治,創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憲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爲。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是政治安全的核心。政治安全作爲國家安全的根本,是攸關黨和國家安危的頭等大事。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把國家安全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的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對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提出明確要求。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步伐加快,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國家情報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反恐怖主義法、核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密碼法等一系列國家安全領域重點立法和法律政策文件陸續出臺,爲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實法律制度基礎。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出臺,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依法治港的具體體現,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改革發展才能不斷有序推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擘畫了我國未來發展藍圖,在“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議中對加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作出重要部署,明確提出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人才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制度、政策,健全國家安全審查和監管制度,加強國家安全執法等要求。

當前,國家安全形勢日趨複雜,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問題交織,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護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障,必須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在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弘揚憲法精神基礎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國家安全工作,不斷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全面提升國家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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