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现实生活中,骚扰电话不厌其烦,隐私泄露屡禁不止,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面临更多挑战。《民法典》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的保护,何为隐私、隐私权?侵害隐私权的具体侵权行为有哪些?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隐私权?

据阮定梅律师介绍

1、《民法典》第1032条第二款对隐私做了明确的法律界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同时也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包括:私人生活的安宁权、个人信息的保密权、私人信件的保密权、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2、隐私权侵害主要类型: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 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侵害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行政责任:若发现有侵犯自己隐私权的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刑事责任:《刑法》中没有侵犯隐私权的罪名,但有与隐私权内容相关的其他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编辑:晓燕

审核:浩宇

监制: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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