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鄭松波 通訊員 靳趁玲

11月24日,在尉氏縣鐵路北街經營一超市的劉某來到尉氏縣公安局工業派出所報警,其超市在盤賬時發現收銀臺現金數額不對,疑似被盜。

經民警現場勘查走訪,發現劉某超市外表上並沒有遭到人爲破壞,而且店內員工沒有發現外人接近過收銀臺,所丟失的現金也只是收銀臺內部分現金,根據民警辦案經驗,從調查情況來看,種種跡象表明超市內部員工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隨後,民警着重圍繞超市員工開展調查,發現該超市員工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天晚上,工業派出所民警在金某家中將其抓獲。面對民警訊問,起初金某拒不承認其盜竊超市現金,民警及時調整審訊策略,面對巨大壓力,金某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攻破,最終供述其在劉某超市上班期間多次盜竊超市收銀臺內現金的犯罪事實。

據金某交代,其2019年9月開始在劉某超市上班,負責在超市包餃子、擀麪條等工作,時間一長,金某知道老闆劉某不是每天都對超市收銀臺內的現金進行盤賬,從而產生了偷錢的想法。

2020年2月的一天,金某趁超市無其他人在的情況下,偷偷拿走超市收銀臺內5元現金,後沒有被老闆劉某發現,就心存僥倖,之後金某隔三差五都在超市收銀臺偷偷拿走現金,一開始金某還有所顧忌,怕拿的多了被發現,每次都是自己一人在超市時偷拿現金5元、10元不等,拿了多次以後也沒有被發現,金某就開始肆無忌憚,不管超市有沒有其他人在,其就會趁機偷拿超市收銀臺的現金,每次拿的現金也增加到20元、40元不等,且偷拿錢的次數也在增加,有時一天偷拿好幾次,時至今日,金某稱其在超市上班期間多次盜竊該超市收銀臺內的現金達5000餘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金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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