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即将来临,疫情尚未结束,消费者会选择在“双十二”期间进行网购,这期间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该时间段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哄抬价格,没有明码标价,怀疑产品假冒伪劣、不正当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情况,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外出购物,做好自我防护。继续保持警惕状态,尽量减少外出时间,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外出购物,要加强个人防护,在商场、超市、车站等人员密集购物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

二、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囤积。适当存储一些日常生活必须品是必要的,但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市场供求造成价格出现小幅波动实属正常,但市场供应不会产生大的变化,广大消费者切勿跟风抢购,尤其是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生活必须品等重要物资,大量购买既浪费,也会对市场造成冲击。三、微信购物,建议谨慎选择。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近年来迅速普及,使其逐渐成为网购的延伸物,利用微信社交平台从事广告宣传、商品销售等活动,已经成为一种购物的新模式,与此同时,产生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微信购物容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商品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不能依赖卖家的自律;对于虚假宣传的商品,消费者没有辨别能力;交易没有发票,无法证明交易行为的存在。

四、验收商品,防止货不对版。“双十二”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消费者尽量不要网购急需用品和保质期短的生鲜制品等。收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与选购商品一致或符合约定后再签收。遇到快递商品损毁或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商品包装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及时销毁,防止泄露。

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理性消费、科学防护、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合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在和被诉方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联系被诉方进行处理。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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