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琪 文/周文

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公布了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员工“自愿辞职”引发的劳动纠纷引人关注。(见12月1日《工人日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企业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现实中,一些企业想辞退员工却不想支付经济补偿,于是拿“劝退”当幌子,用各种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自愿辞职”,这种操作目的是想让员工“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是,必须明确:这种算盘打得再精也是违法行为!

来源:中工网

【来源:鱼台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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