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了强烈的争议。那天晚上十点四十五分,当时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位姓劳的男子正在马路上走着。突然间意外发生了,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撞向了他,将这名男子撞倒在地。随后车辆逃逸,几分钟之后,一辆浅灰色的面包车又开了过来,他径直撞了过去,劳某的生命在那个晚上走到了尽头。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两位司机都极不负责,选择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发生之后,警方立刻组织了警力进行侦查,收集现场痕迹物证,全力搜捕肇事逃逸嫌疑人。案发一个半小时之后,第一辆冲撞被害人的白色轿车的车主刘某,主动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据刘某回忆,那天晚上,他之所以会撞到劳某,是因为各种因素导致的,它本身不是故意撞人的,晚上能见度不好,对方驶来的车辆打着远光灯,刘某没看见前面的劳某。知道撞人之后,刘某赶紧下车查看,看到躺在路上的劳某,刘某一念之差,做了一个最坏的决定。回调转车头逃跑了。

刘某开车逃跑之后,心里都很不踏实,又回到了现场,再次查看劳某的情况。而原本还有生命迹象的劳某,他竟然已经气绝身亡了。在刘某离开之后不久,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又辗轧了劳某,先后两次车祸,最终酿成了这个悲剧。

刘某说,他当时并不知道第二辆车的事情,眼看劳某一动不动的躺在路上,他吓坏了,同时也非常的悔恨,他之前逃跑只是一时胆怯,他没有害人性命的想法。刘某决定承担责任,他当场报了警,并且随后就到交管大队自首。

第一名肇事者到案了,下面要尽快找到第二辆肇事车辆,才能够让真相水落石出,灰色面包车在监控里只出现了七秒钟,很难看清楚他更多的特征。在全县范围内,寻找同型号的面包车进行排查。但是查找了一个月,却没有查到任何的线索。

警方只能回到案发地,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勘察。终于在附近,发现了一个民用监控设备,发现面包车拐进了一个村子里。警察花了两个小时,走遍了村子里大大小小的道路,终于找到了嫌疑车辆。

车的注册地是在广东的深圳市,而车主又是另外一个地方的人。车又是在广西灵山县出现。这辆车的情况涉及到三个省份,警察认为很反常。车主很可能并不是肇事司机。根据行车轨迹,调取沿路的监控视频,警察提取到车辆的正面图片,司机的样子清晰可见。

让附近村庄的村民来辨认,很快就有人认出了这名嫌疑人。嫌疑人也许听到了风声,嫌疑人宁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嫌疑人宁某回忆,事发当晚,天下着小雨,能见度本来就低,然后迎面而来的车子,还打着远光灯,照得他看不清楚前方的路况。开着开着车子剧烈摇晃了一下,那个时候宁某还没有意识到出大事了,继续往前开了一段。发现车子出问题了,宁某这才刹住了车。把车子稍微修整了一下,宁某就掉头把车又开回去了。而在路过事发现场的时候,宁某看到了躺在路上的劳某。

宁某说,他当时有些害怕,并没有停车去查看,反而直接把车开回到村子。宁某是在第三天洗车的时候,发现车身有血迹,这才意识出了大事。宁某抱着侥幸的心理,更希望这只是一个误会,直到警察查到了这辆车。

宁某买下这辆车的时候,已经是辆二手车了,而宁某买车是为了练车。宁某无照驾驶,交通肇事逃逸,这问题可就严重了。

这起案件最终认定,两名肇事司机,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宁某和刘某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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