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隶属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一个镇级单位的地方,却成了不少北漂白领的“容身之地”。因北京的房价高不可攀,想要安家置业,北漂们唯有将目光投向环京地区,燕郊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较低的房价一跃成为了30多万北漂们的栖身之地。

清晨向西黄昏向东,许多住在燕郊的跨省上班族们每天需要花费四个多小时在上班路上,每个人都在热切盼望着北京地铁22号线能早日驶入燕郊,减少通勤时间。对于打算在燕郊买房的北漂者而言,挑选临近地铁口的楼盘无疑能大幅提升幸福感。

然而,首尔甜城-方立方(下称“首尔甜城”)的业主为此苦恼不已,本以为自己买了离地铁口仅800米的公寓,在收房时却发现被开发商忽悠了。不仅20分钟地铁到达北京核心区成了空话,宣称3.9米的loft公寓也被“缩水”了。

“地铁没了,房子二层的高度只有一米四,人根本站不起来,没法住人。我花上百万买来干嘛?”业主说道。

地铁房成泡影,开发商曾因宣传“地铁旁”遭行政处罚

“现在的通勤时间是5个小时左右,如果要入住的话只会更长。”刘女士是一名北漂白领,因房价、限购等原因选择在燕郊附近买房,其当时是通过社交平台了解到首尔甜城。“当时社交平台上的宣传写着首付只需要七万,因为我是北漂嘛,没有钱,觉得首付7万真的很吸引人。其次是因为写着地铁房,便心动了。”

据了解,刘女士的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每天6点钟便要早起赶完公司工作。“这很辛苦的,当时说离地铁800米,想着以后入住的话就不用遭这个罪了。”当时的刘女士对此满心期待,然而却遭现实泼了一盆冷水,地铁房成了泡影。

业主曹先生也正为此事苦恼,“买这个房子是冲着这里临近地铁,因为在北京上班。通地铁的话就会方便很多,结果地铁没有了。开发商回应说这是政府调的,和他们没有关系。”据曹先生回忆,2019年3月,当时的宣传单张就以地铁房作为卖点,在看房的时候销售人员声称2020年10月会通地铁,并表示在业主收房的时候地铁就通了。

《消费者报道》了解到,早在2019年7月,首尔甜城(开发商: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建设工地外墙上发布违法的虚假广告,内容包括“甜城方立方,副中心东岸,地铁旁”“副中心东岸,地铁旁”,最终被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loft公寓层高缩水,二层仅有1.44米

更让业主痛心的是,声称挑高3.9米的loft公寓被“缩水”了。

“当时销售说loft公寓达3.9米高,虽然3.9米在loft公寓不算高,算比较矮的。但因为我和我先生都是身高比较矮,看了样板房,我的身高是1.6米,站在2楼能完全站立且有富余,于是就交了2万元的订金。”刘女士回忆称,当时销售表示实际房型和大小基本与样板房一致,只是尺寸上会有少许的误差,误差仅在3%以内,并解释说法律规定超过3%的误差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消费者报道》采访了多名业主,均表示销售曾向其承诺实际房型基本与样板房一致,合理的空间及布局让不少业主心动不已,最终选择在此安家。

2020年10月31日,首尔甜城迎来了收房之日,而对于开发商而言犹如“大考之时”。“在交房的第一天,我就傻眼了,楼上看着怎么也像不能站人的啊。当时量了一下,楼上只有1.44米,是根本没法站立的。”刘女士回忆称,收房当天已有将近500多名业主为此围在售楼部讨个说法,从此走上了维权之路。

据了解,现楼盘交付房的屋内净高大多在3.7米左右,远低于期房销售时所述的3.9米,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多名业主告诉《消费者报道》,当时销售声称楼层挑高为3.9米,但并未明确告知挑高与净高的区别,加上样板房展示的合理空间及布局并未让业主对层高提出质疑。

“首尔甜城是由燕达集团投资建设,燕达医院在我们那边特别有名,买这个楼盘也是出于对它们的信任。”刘女士对《消费者报道》说。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层高除了房屋的净高外,还包括了楼板的厚度。挑高则是房地产业内的称谓,指区别于人们通常熟知的平层房屋空间的一种层高比较高的户型。

对于一个普通购房者而言,由于购房经验不足,往往对于建筑方面的专业名词较为陌生,并不能真正区分其中的差异,容易混淆概念。

《消费者报道》了解到,刘女士购买的loft公寓其一层的高度约为2.27米(包括钢结构厚度约10厘米),二层的净高为1.44米,屋内净高为3.71米。根据业主们提供的测量数据显示,屋内净高大多都在为3.69-3.73米之间。

从刘女士提供的视频及图片可看出,一名成年人在样板房的二层可正常站立,而实际交付商品房的二层则无法正常站立,给人一种压迫感。

那么,样板房与实际交付商品房是否要一致呢?带着疑问,《消费者报道》采访了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的欧阳一鹏律师,他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无论是样板房还是销售广告内标注的层高与净高,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便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无论是开发商在样板房设计布局的层高与净高,还是合同中约定的层高与净高只要出现与交付房屋标准出现误差,就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进行升级、改造使其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样板房展示的标准层高或净高,如果无法进行修复应当对误差进行赔偿。

事实上,早在2019年期间,首尔甜城已有部分业主因房屋层高、“地铁房”的虚假宣传等问题提出质疑。根据《消费者报道》2019年的官方投诉数据显示,首尔甜城成了2019年房地产投诉涉及量的前三名,引起众多业主的不满。有业主认为,开发商用样板房做幌子,故意混淆视听隐瞒关键信息,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

行业人员:层高1.44米,显然不符合设计规范

业内的建筑工程师表示,仅从层高这部分来看,二层层高1.44m显然不符合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第5.5.1的条文要求,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并明确了“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但是这件事在以设计者的角度来看,是这么个情况。首先要明确原本的设计图纸是否存在这个搭建的二层,如果图纸是存在这个二层的,那么这个二层的层高明显是有问题的。假若图纸上并无此二层,那么这个二层本身就是开发商或业主自己搭建的,那就不存在层高是否满足的问题了,因为如果是使用者自己搭建的平台,其功能难以定义,1.44m的高度显然不能满足二层上人工作或生活的需求,但若这平台其功能是一个杂物平台,仅为存放一些生活杂物,并不是一个需要长时间上人空间,那么1.44m层高显然又能说得通了。”该工程师对《消费者报道》说。

该工程师认为,若原设计图纸存在二层平台的内容,那么该二层层高是不满足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第5.5.1条文要求的;若原设计图纸不存在二层平台的内容,那么这就不属于设计问题,属于开发商与买家的协商或欺诈问题了。

不过,《消费者报道》了解到,首尔甜城的公寓为办公性质,那办公建筑是否又有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呢?该工程师告诉记者,“办公建筑比住宅的层高要求会更高。”

对此,《消费者报道》针对此事向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燕达集团)发送采访函问询,截至发稿日仍未得到任何回复。

《消费者报道》将持续关注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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