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在當地從事房地產業,他和張琳琳認識於北大EMBA總裁班。“她說自己和公安局的關係很好,社會關係過硬,跟省領導關係很好,有乾弟弟在省公安廳上班,姨夫是商丘市公安局的副局長,並準備調到公安廳任副廳長,她姨是河南省的副省長,已經退休但還有影響力。”這樣硬實的關係,加之又是總裁班的同學,張強深信不疑。

開屏新聞記者 鄧建華 發自河南

幾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在鬧市向一名女子動刀,致其構成二級輕傷。看似普通的涉嫌尋釁滋事案,卻在庭上爆出驚人祕密。2020年11月9日,一起一人涉嫌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在河南鄭州鄭東新區法院開庭。

庭上,刑事附帶民事審判的受害人及其代理律師當庭出示證據稱,案件背後真正的主使者曾給警方送去20000元紅包,請求法官將證據呈遞當地紀檢部門查實;而受害人被刺傷的理由,是此主使者借劉德華等明星的演唱會詐騙,並當庭呈遞了打給劉德華的2000萬元銀行匯票,其後經證實此匯票系僞造。

一起刑事審判案件背後究竟藏着怎樣的祕密?這個庭上提到的指使者又是何許人?

鬧市傷人

李素梅平素生活簡單,她會在空閒時間到公司附近鄭東新區正光北街與陳莊街集貿市場買菜,然後沿街走到一條叫熊耳河的路散步。鄭東新區是鄭州市十年前開發的行政區,政府機關幾乎匯聚於此,李素梅的公司就在河南省政府、省紀委旁邊。2019年12月19日,一起“飛來橫禍”降臨在她身上。

11時30分許,李素梅像以往那樣在集貿市場買了菜,因爲菜買得多,便請人把菜送到家裏,自己則沿街走回去。走到黃河南路時,她正好和家人通電話,突然感覺背後有人急速向她走來,“我本能地向後轉身看看是怎麼回事,突然一個男子上前,向我左側的屁股捅了一下。”事發突然,李素梅完全懵了。

男人繼續朝她的左臀部連捅三、四刀。她想轉頭看清楚兇手時,又被絆了一下,重重地摔倒在地,劇痛之時抬頭,看到兩名戴口罩的男子匆忙跑開。臀部一直在不停流血,有過多年緊急救護經驗的李素梅知道自己受了重傷。她掙扎着爬起來,跌跌撞撞跑到路邊呼救,請路人叫救護車送她到最近的醫院。

李素梅出院記錄

醫院的病歷記錄上寫着:臀部多處刀刺傷,右肋肋骨骨折,肺部挫裂傷,胸腔積液。在鄭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的《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書》中顯示,左側臀部可見多處開放性傷口長約2cm,一處長約4cm,深達骨膜。鄭東分局的鑑定意見爲輕傷二級。

警方在取證時,李素梅明確說:“我不知道他們爲什麼要傷害我,但我可以肯定,是一個欠我錢的叫張琳琳的人僱兇殺人。”

開演藝公司的張琳琳

李素梅和相關投資人的說法,張琳琳是打着“高大上”旗幟“行騙”的女人。

2016年,李素梅通過政府裏的一個處長引見認識了張某,張某又介紹她認識了張琳琳。照片上的張琳琳身材不高,蓄一頭短髮,“她如果不開口說話,看外表就是個男人,77年出生”。當年10月的一次飯局上,她見到了張琳琳。“她話不多,開着一家叫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辰億星),舉辦過許多知名明星的演唱會”,張琳琳宣稱,公司背後財團是註冊資本5.7億元的“嘉辰億星集團”,但開屏新聞記者在企查查中查詢不到該企業。她力邀李素梅參與,同時承諾有極爲豐厚的回報。

據李素梅和多位受訪者說,與張琳琳打過交道的人只知道她是河南周口人,早年從事國內某知名產品推銷,學會了一整套傳銷式的營銷手法。2010年,她涉足演藝界,天眼查上顯示,公司2010年9月7日成立,註冊資本1000萬,法定代表人並非張琳琳。

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公開信息

嘉辰億星成立後不久,2011年5月27日,該公司主辦了“張學友1/2世紀演唱會鄭州站”活動。由於張學友的影響力,張琳琳的影響也隨之飆升。

2012年,嘉辰億星拿下“王菲2012巡唱鄭州站”主辦權,2013年又主辦了任賢齊鄭州演唱會。越做越火的嘉辰億星,2014年獨家承辦了“2014上海國際模特大賽河南賽區總決賽”,柳巖擔任主持。

“當時,我打聽到的,河南兩家大型演藝公司,其中一家就是嘉辰藝星。”李素梅說,隨着嘉辰億星在當地的名氣越來越大,明星資源好像也多了起來。2015年,該公司宣稱拿到了周華健與劉若英在鄭州演唱會的主辦權,因爲這兩個演唱會,一些有錢人被“中間關係”層層套牢,數千萬元投入其中而不得。

高官親信

張強在當地從事房地產業,他和張琳琳認識於北大EMBA總裁班。“她說自己和公安局的關係很好,社會關係過硬,跟省領導關係很好,有乾弟弟在省公安廳上班,姨夫是商丘市公安局的副局長,並準備調到公安廳任副廳長,她姨是河南省的副省長,已經退休但還有影響力。”這樣硬實的關係,加之又是總裁班的同學,張強深信不疑。

2015年4月,在張琳琳以同學名義多次遊說下,張強出資200萬投資了“周華健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同學哪裏能騙同學”,礙於張琳琳的“高官親信”和各種過硬關係的面子,張強沒有去核實。

張強與嘉辰億星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

開屏新聞記者在張強提供的投資合作協議書上看到,該協議確定的演唱會初步預算金額爲800萬,收益1200萬,張強享有演唱會盈利金額25%的分配權,同時擁有最低50%即100萬元的投資回報。協議承諾於當年6月10日至12日將盈利金額的25%支付給他並返還200萬的本金。

2015年,周華健的演唱會如期舉辦。之後,張琳琳又以劉若英的演唱會還要緊接着開唱遊說張強,他又投資了100萬元。

然而,300萬付出去卻遲遲不見收益。當年6月10日,張強向張琳琳索要本金和25%的盈利收益,張琳琳稱稅務局不開發票無法先給他錢,要等一段時間。

就這一等,“我投資了300萬的本金非但沒有收回,累計欠本息611萬”。“她說投資800萬根本不可能,這場演唱會最多也就300、400萬,後來我又去稅務局一查,根本沒有這一說。”

張強說,張琳琳的套路就是打着高官子弟和同學的名義鉅額詐騙。在一次次要錢的過程中,“張琳琳跟我說,她的公司要被馬雲的公司收購,會支付她5000萬;一家國內的實業公司給她公司的貸款擔保有2000萬,她的資金在韓國,正在轉回國內。她還瘋狂叫囂着她公安局有人,暗示我拿她沒有辦法。”

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張琳琳以打欠條爲由一直拖着欠款。2016年9月7日,張強將嘉辰億星和張琳琳起訴至法院,“她口才太好了,經常給我洗腦,說一定還錢。”張強說,幾番巧言令色,第二天,張強到法院撤了訴。

到了還款期限後,張琳琳又玩起了失蹤。此後,張強費了很大勁,在2017年9月4日收到30萬,此後,他又去起訴了嘉辰億星和張琳琳。

法院最終判決嘉辰億星支付本息共計471.3萬餘元,張琳琳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嘉辰億星、張琳琳向鄭州中院上訴後被駁回。

“目前,只執行回來10多萬,剩餘的錢還沒回來。”張強說。

記者調查發現,張琳琳還讓另一個EMBA同學向一場演唱會投資了200萬,因該投資人的特殊身份,“錢要不回來只能咬碎牙往肚子裏咽”。

過硬關係人引見

李素梅從沒有投資過演藝業,她通過打拼積累的資產一直辛苦地小心翼翼打理,但因爲是省裏某處處長加之又是十多年朋友介紹,雖對張琳琳並不熟悉,但仍很信任。一來二去,中間人張某經常拉着李素梅和張琳琳喫飯,“席間他們各種遊說”。

“我也瞭解了一下,她確實是在做着演藝公司,但是具體是做哪個層面我不清楚。”2016年12月14日,李素梅以私人的名義與張琳琳的嘉辰億星簽下了《2017五月天世界巡迴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李素梅出資800萬元,最低獲得35%的投資回報,協議約定在演唱會結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即2017年5月20日,張琳琳一方付給其投資回報280萬,同時一次性償還本金800萬。記者看到銀行匯票上李素梅以個人名義打款給了一個叫楊苗苗的人。李素梅稱,這是張琳琳指定的帳戶。還算豐厚的回報,讓李素梅覺得投資這個項目值。

張琳琳簽字的兩張投資款收條

五月天項目結束後,張琳琳又找到她,叫她投資鄧紫琪的鄭州演唱會。2017年4月6日,李素梅再次與張簽下400萬的投資協議,投資回報92萬,本金同時償還。之後,張琳琳告訴她演唱會從當年9月延期到11月,兩人又簽下了補充協議,但約定仍按原合同執行付款時間及金額。

張琳琳寫給李素梅的330萬餘元借條

之後張琳琳又告訴李素梅,有一個劉德華30個億的影視代理權可以給她做,叫李繼續投資。錢沒有要回來,紅利更無從說起。李素梅開始猶豫甚至懷疑,這時,張琳琳使出一招,2017年5月初,張琳琳陸續回款700多萬元。2017年5月13日,張琳琳打了一個借條,從之後還給李的錢中借330多萬,然後連本帶利一起還。這次李素梅得到的是張琳琳的一張330多萬的借條,借條中承諾每月以2分計息。

去見劉德華一面?

張琳琳爲何讓李素梅及相關投資人如此信任,以至陸續投資近千萬?

正如張強相信“同學不會騙同學”,以各種“高官親信”的神祕背景背書。李素梅說,張琳琳屬於非常能揣測人心理的人,在她投資期間,“劉德華的演唱會,她有好幾次跟我說,去不去見劉德華先生,他來鄭州了,要見一見投資人”,李素梅當時並沒有想那麼多,她覺得投資有收益就行,何況自己特別忙,不是追星族也就沒有去見。

然而,有一次,她試着跟張琳琳說能否引見一下劉德華先生,張立即說他在香港、澳門,抽不開身帶她去見面。“我開始懷疑,她好像又發覺了什麼,不久就發了一張打給劉德華的2000萬的招商銀行轉帳匯款電子回單,說她跟我借的330萬就在裏面”。

備註爲“劉德華項目”的2000萬電子回單

在李素梅出示的電子回單上,開屏新聞記者看到,該回單打款人仍爲楊苗苗,收款戶名爲海寧觀天下影視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爲嘉興銀行海寧支行,同時還有帳號。交易狀態爲匯出。而在備註欄,寫有“劉德華項目”幾個字。

在李素梅追要剩下本息的過程中,2017年9月,張琳琳失蹤,再也找不到人了。李素梅開始聯繫當初的中間人張某,但是依舊找不到她。直到當年11月,才找到張琳琳,對方給她一句話,“還不了錢,走法律程序”。

向張琳琳公司投資的人中,有中間人介紹,更有熟人投資。作爲新聞記者的李曉,與張琳琳熟識二十多年。他說在之前一直都算是朋友“有事幫個忙”,張琳琳一開始也真的在做演藝公司,只是做比較低層的地接之類的業務,有活動宣傳一下,沒曾想,張琳琳“在騙完外人後開始騙熟人”。

2017年,張琳琳說投公司舉辦的演唱會,李曉於次年3月投了10萬,20%的回報。2018年8月,張稱她開始做劉德華的演唱會項目,叫他多投點,有30%的回報,他便投了5萬元。最終張琳琳本金利息一分沒給,鬧到派出所後,“她和其他投資人一樣如法炮製又打了一張12萬的借條給我,最後報警也沒用,說是經濟糾紛”。

一次,兩人約好碰頭說還錢的事,“張琳琳報警說被綁架了,我還在拘留所呆了幾天”。在李曉提供的聊天記錄中,張琳琳說:“你都不想一想,我做演唱會這麼多年,天天和公安打交道,熟悉的人比你多多少……天天都有朋友要我去教訓你……”。

“營銷”有錢人

20多歲的李萍現在不在鄭州,回了漯河老家。她害怕張琳琳。

兩年前,從日本讀書回來的她經一位阿姨介紹認識了張琳琳,成爲了嘉辰億星的員工。“她就是一直用做產品那套讓我們尋找下線。”

李萍外形好人漂亮,讓張琳琳覺得是系統線上最好的營銷人員。剛來時,李萍覺得公司運作正常,各個崗位的人都有,而嘉辰億星做的“就是做演唱會的地接”。“張琳琳就是這樣,剛開始公司是正常的,之後就開始詐騙,有時候她自己都相信自己說的事是真的。”

李萍在公司市場部,“跟着一個領導一起,專盯有錢人、大老闆之類的,說服他們投資演唱會,也就是營銷。”2018年6月,張琳琳開始一次次說服李萍投資50萬參與劉德華的演唱會。“我那個上線的領導和她一唱一合,說別人想投資我們還不讓投資呢,我們根本不差錢,是看我人好想帶我,剛開始不相信,拿着小黑板一輪一輪的洗腦後,我信了。”

李萍同樣看到了打給海寧觀天下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匯票,於當年8月投下了50萬的資金等待分紅。

之後的工作中,李萍會被直屬上司帶着去見“高官”喝茶聊天,“張琳琳也經常給我上課洗腦,讓我身邊有錢的朋友投資演唱會,拿起小黑板教我話術並計算着如果有人投資給我20%的分紅,現在想起來真是後怕啊!”

2019年,公司開始拖欠工資,李萍覺得情況不對,劉德華的演唱會非但沒有開唱,張琳琳還玩起了失蹤。最後找到她時,“問她要錢,她就說我帶黑社會來打她,她要報警把我抓起來。”

李萍說,公司有員工之後都被忽悠投了錢,有的員工因爲營銷有錢人讓別人掏了腰包,張琳琳還不了錢,最後拉合作的員工自己也被告了。“承諾高回報率,從外面拉投資,活動結束後,會以各種理由拒絕付款,然後拿着別人的錢,繼續做下一場。”她說,好多投資人是通過各種關係進來的,很多人礙於情面,幹喫啞巴虧,也有來公司要錢的,公司總拿“黑社會”嚇唬他們。

匯給劉德華的回單系僞造

密集的報案從2017年開始。與張琳投資合作的當事人告訴記者,從2017年開始,他們多次索要款項未得,“找張琳琳,對方要麼失蹤,要麼找各種藉口拖,或是以還不上錢爲由拒絕償還”,無奈投資者以張琳琳涉嫌合同詐騙報案。

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不予立案通知書

記者獲得的一份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該局經審查關於張琳琳涉嫌合同詐騙案沒有犯罪事實。“警方都說我們就是經濟糾紛,去走民事程序。”

在李素梅與張琳琳的官司中,天眼查顯示,2018年,4場官司,被告分別是張琳琳和嘉辰億星,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嘉辰億星和張琳琳賠償李素梅合計本息1000多萬元。

而在法院執行層面卻卡了殼,因爲嘉辰億星的帳面上沒有錢。

“劉德華項目的這張回單還有2000萬,那能否執行這上面的錢呢?”2018年11月,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浙江海寧查匯給上述“海寧觀天下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萬,但這筆款項卻是僞造的,根本不存在。

2020年11月9日下午,鄭東新區金水縣法院,該案的執行法官周鼎向記者證實,他去落實過,該筆2000萬是僞造的,他說,在點轉賬時電子回單就出來了,並沒有確認,於是僞造了這一張電子回單,而這家公司根本沒有收到錢。

同樣,李萍在判決生效無果後,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天眼查中顯示,2020年2月16日立案執行後,卻沒有查到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受訪者中,多半投資款收不回來都與李萍、李素梅的情況差別不大。

而在嘉辰億星法定代表人中,出現了三次變更:2017年10月26日前,爲張琳琳,後退出公司變更爲朱新陽,2018年底又變更爲毛國防。天眼查顯示,嘉辰億星司法風險中,法律訴訟41件。李素梅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爲,投資款打入個人帳戶,頻繁變更法定代表人,“張琳琳就有涉嫌偷稅和詐騙”。

11月11日,記者詢問了國家稅務總局鄭州航空港綜合經濟實驗區稅務局稽查局,該工作人員稱,2019年已經立案對該公司檢查,發現自2015年至2018年,有重大偷稅嫌疑。如果偷稅行爲成立,需要補繳稅款,最少處以本金5倍的罰款,如不補交則交與司法機關處理,處以偷稅罪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41起法律訴訟

自2017年開始,李素梅、李萍、張強、李曉等人開始走民事程序,向張琳琳索要包括利息在內的所有投資款。

記者在天眼查中看到李萍的判決書中載明,李萍將嘉辰億星告上法庭,審判當天,被告未到庭、未舉證。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認定原被告簽訂入股合同一份,就原告李萍與被告“劉德華巡迴演唱會”相關投資回報事宜,並將50萬打入了蔣某某私人賬戶,落款加蓋了嘉辰億星的公章。之後判決嘉辰億星賠付李萍50萬元。

另外,天眼查中,2020年6月28日一份判決文書顯示,鄭州一家銀行將嘉辰億星等三家公司、張琳琳等多人告上法庭。自2016年5月30日,嘉辰億星與該行簽訂《小企業借款合同》,另兩家公司及張琳琳等7人爲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貸款到期後,嘉辰億星均未清償債務,且無法協商解決,至2019年12月5日,欠下了銀行借款647.76萬餘元的本息(含罰息和複利)。

該判決書顯示,嘉辰億星公司的副總經理、被告趙夢然稱:2016年5月,在鄭州銀行大石橋支行,“當時她讓我在一套資料中籤字,我不清楚是什麼材料,她就告訴我是公司和銀行的業務,我簡單看了一下材料,好像是貸款材料,有些不太情願,老闆張琳琳就對我說,是公司辦理的業務,主體是我們公司,因爲我是小股東,必須得籤,如果不籤,公司業務就開展不了,後來張琳琳又威脅我如果不籤,就讓我辭職,基於對公司和老闆的信任,我在銀行的資料上籤上自己的名字”。

趙夢然說,到2018年底,“張琳琳出了問題,公司被迫解散了,我和公司的幾十名員工也失業,至今還拖欠我們半年的工資以及社保等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直到2020年4月底我收到了法院的起訴狀,才知道由於鄭州銀行的事情我作爲擔保人被連帶起訴了,看了訴狀才知道借的貸款竟然一分錢沒還。後來我一直和張琳琳聯繫要求他們解決這個事,但最後她們一直拖我,電話也聯繫不上,人也找不見。我才發覺我是被騙了,我只是一個打工者,也沒有用過該筆貸款,我也是一個受害者,這麼一筆鉅額貸款我一輩子也還不完,請求法院讓實際用錢的人還款”。

11月26日,代理此案的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超告訴開屏新聞記者,截至目前,這筆欠款被告均未償還,他們下一步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天眼查顯示嘉辰億星司法風險中,法律訴訟41件

天眼查顯示,嘉辰億星2018年法律訴訟與強制執行自2017年起密集開始,共41條。案由包括合同糾紛、侵害作品表演權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被告、被執行人皆爲嘉辰億星,其中張琳琳名字多次在列。限制消費9條,自2018年始,三名新舊法定代表人均在列。

一起涉嫌尋釁滋事庭審中的公安紅包2萬元

李素梅在2017年向張琳琳要錢不得後,發生了文中之前的故事,2019年12月19日,她被幾個素不相識的人捅傷,2020年11月9日早上10點,鄭州市鄭東新區開庭審理了這起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告之一的陳某,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以其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李素梅及其代理律師周兆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起訴書認定陳某接受他人(閏某 已判刑)指使,插手他人的經濟糾紛,藉故生非。庭上,李素梅和代理人否定了這一說法,認爲並非藉故生非,而是主謀張琳琳僱兇殺人,陳某收錢後傷人,應以故意傷害罪對陳某提起公訴。同時提請法院抓捕主犯張琳琳到案。

在記者獲得已經公開開庭並且宣判的涉案卷宗中顯示,張琳琳否認認識包括陳某在內的實施傷害者。並說她與李素梅之間是經濟糾紛,“我欠李素梅400萬元的投資款;李素梅欠我190萬演唱會的直接經濟損失,另外還有對我的名譽損失500萬元。這個糾紛,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已於今年4月18日就要開庭審理。”記者查詢天眼查,張琳琳所說的兩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於2018年5月22日下判,金水區法院判令嘉辰億星及張琳琳償還332.15萬元及利息。李素梅稱,該筆款項至今並未支付。

她說,“2017年初或者是2016年底”,在一次飯局上認識李素梅,當時李對她們公司承接的明星演唱會的業務很感興趣,一起投資演唱會項目,後來由於一個項目上出現分歧,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導致無法繼續合作。後來,基本沒有跟李素梅聯繫過。

張琳琳所說的不愉快的事,她說是共同合作的一個演出項目的前一天,“李素梅在全國各大網站刊登我失聯的消息,導致該演出項目虧損很大。由此我和李素梅之間產生了經濟糾紛,該經濟糾紛李素梅起訴至法院。”

對於李素梅被人傷害,她說之後聽“張某和河南一個人社廳的處長說的”,她承認自己認識該案的另一指使者閏某,因其是她公司的副總經理,但她否認指使閏某教訓李素梅。

記者多次撥打張琳琳的幾個電話,均處於停機狀態。

庭上,陳某否認認識張琳琳,稱是因自己上司王某指使,王某又是閆某的朋友,所以他才參與此事但並非主犯。李素梅的代理人北京知名律師周兆成指出,該案中,傷人者共四人被抓,在所有筆錄中,均有張琳琳和王某的影子,卻都未到案,這是該案最大的疑點和不可思議之處。“這樣的案子要審清楚,主犯不到案怎麼可行?警方應該查清張琳琳是否背後的主謀?”庭審後,周律師告訴記者。

警方涉嫌收受嘉辰億星2萬元紅包的銀行流水

庭審舉證質證中,周律師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警方涉嫌收受嘉辰億星2萬元紅包的銀行流水,上面註明有“公安紅包”幾字。周律師稱,銀行流水在2017年1月,公訴機關要監督遺漏犯罪,懇請法庭調取更詳細的銀行流水,防止漏罪現像。至於公安紅包,是否與本案有關,希望法庭查明。法庭接收了此份證據。

庭審最後,陳某的辯護人也向法庭請求陳某的上線王某應到庭,該案才能審清楚。

“長達幾年的時間,因爲信任,我被張琳琳騙了,但人性最惡劣之處,她不僅不還我錢還僱兇殺人,這是我完全不能想象和容忍的。”李素梅說,從受傷到痊癒,她患上了腦突瘤,長久住院,嚴重的抑鬱症也讓她無法返回工作崗位,“我只希望法律能懲治該懲治的人,還人間一個清明,還我一個公道。”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張強、李曉、李萍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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