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民法典將於明年正式實施,今天(12月7日),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在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工作會議上表示,要對標民法典精神,在刑事案件辦理中牢固樹立民事權利保護的觀念,平等、充分保障每一位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對於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加大對偵查活動中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行爲的監督力度。

審慎履職 避免對私權利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和干預

“刑事司法保障是對民事權利保護的底線救濟,”張軍表示,要客觀公正履行刑事檢察職責,堅決懲治侵害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犯罪行爲。

他提出,要對標民法典精神,在刑事案件辦理中牢固樹立民事權利保護的觀念,平等、充分保障每一位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要充分尊重、保障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民事權利。”

司法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必須依法、審慎履職,避免對私權利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和干預。刑事犯罪結構已發生重大變化,張軍再次強調要堅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就是防止刑訊逼供、尊重和保障人權。”他舉例稱,要加大對偵查活動中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行爲的監督力度。

同時,對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產權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依法返還、賠償,“這就是平等保護民事權利”。

在刑事執行監督中 加強對財產刑執行的監督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現進入收官階段。張軍表示,辦理涉黑惡犯罪、經濟犯罪案件,更要注重審查涉案財產的來源、性質,嚴格區分黑惡財產與合法財產、股東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

並且,要統籌考慮民事賠償和刑罰適用的關係,確保案件處理三個效果統一。在刑事執行監督中,切實保障在押人員生命權、健康權和人格尊嚴的同時,注重加強對財產刑執行的監督。

新京報記者 王俊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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