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号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赵某平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以来,被告人赵某平利用其担任长安区杜曲街道办事处寺坡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基层选举,随意殴打阻止征地的村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2011年后,与其子赵某彤利于工程公司,大量承揽长安区的城改拆迁工程项目,并拉拢其他多名被告人形成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在拆迁过程中实施犯罪行为以后,赵某平等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教唆该组织成员或其他人员投案顶包,包揽全部罪责,并拉拢、贿买长安区某街办主任、公安人员(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达成脱罪目的。根据公安机关前期发布信息,赵某平等人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4.52亿元。公诉机关指控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行贿罪等10项罪名对28名被告人涉及的17宗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件予以起诉。庭审预计持续6天。

(陕视记者:张华 李欢 陕视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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