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如何做到办事“不见面”?什么样的新机制让市场主体负担减轻?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是如何履行自身职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2月3日上午,榆林市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大厦19楼新闻报告厅召开。

会上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服务中心主任田晨就2020年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了通报,并围绕媒体记者、企业家代表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介绍,在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中,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了网上办理登记注册的登录路径和办事流程,公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及时解答群众问题,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做到办事“不见面”。截止11月30日,榆林市共存续市场主体282751户。其中,企业805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869户、个体工商户191353户。1至11月,榆林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6873户,同比增长4.5%;其中企业11386户,同比增长7.15%;农民专业合作社521户,同比减少2.62%;个体24966户,同比增长3.41%,全市市场主体的保有量、增速均位居全省第二。

在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方面,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运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平台,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和系统互联互通,实行并联审批,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申请人可在“一窗通办”平台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在“一窗受理”窗口可免费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并完成涉税信息的交换和银行开户的备案,达到了“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跑一次”的企业开办新速度,实现了企业开办“一次提交、共享交换、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全程免费”的服务新模式。目前,企业开办所需全部手续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毕。

为了使营商环境更加便利优良,市场监管更加严格有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政府领导、市场监管牵头、部门负责”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成立1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检查涵盖12个部门的19项抽查事项,涉及成品油、天然气生态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在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改革过程中。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一方面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部署,会同榆林市市营商办、行政审批局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明晰审批、监管部门职责,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

针对企业运营成本高,负担大等问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了转供电环节加价治理工作,切实将降电价政策落实到终端用户,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清理规范302家转供电主体(国电44家、地电258家),退还终端用户不合理分摊电费660万元,居全省第二。另一方面,督促国家电网公司、地方电力公司落实好疫情期间电费按照现行电价90%结算的政策。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前半年,国家电网公司优惠企业用电金额2917万元,地方电力公司优惠企业用电金额6682万元。

发布会最后,田晨表示,今后,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推进改革,强化措施,提升服务,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激发市场更大活力。

作者:常胜 本报记者 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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