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们注意了

房屋征收补偿又传来好消息

这次涉及5个乡镇、16个行政村

关于离隰高速公路(中阳段)建设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G59 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3纵12横12 环”中西纵的重要路段。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县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中阳县境内所涉范围的房屋依法征收。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5个乡镇(金罗镇、下枣林乡、宁乡镇、车鸣峪乡、枝柯镇),16个行政村(西合村、沟底村、郝家畔村、阳坡村、钢城居委会、府南居委会、北街居委会、南街居委会、城南居委会、段家庄居委会、车鸣峪村、关上村、河底村、凤尾村、上桥村和张家沟村)。具体以离隰高速(中阳段)建设红线内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为准。

二、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人)为中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中阳县金罗镇人民政府、下枣林乡人民政府、宁乡镇人民政府、车鸣峪乡人民政府、枝柯镇人民政府。征收拆迁工作由离隰高速公路中阳段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征收拆迁补偿具体工作由所涉乡镇人民政府征拆工作组负责实施,所涉村、居委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被征收人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三、补偿方案: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离隰高速公路(中阳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四、签约及搬迁期限: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具体时间。

五、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程序同时收回。

六、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本征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中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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