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禁捕期间这件事千万别做!
12月3日,泗洪县公安局联合省渔政监督支队、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开展洪泽湖水域巡查执法行动暨第一次“四清四无”集中巡湖大排查,合力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宣传法律法规,共同护卫洪泽湖。
此次集中巡湖执法,重点对非法捕捞、非法垂钓、放置地笼、设置罾网、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南湖湾船只拆解点安全防范进行巡查、排查,同时对沿岸相关人员、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行动中,巡查船艇编队对洪泽湖临淮水域以及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进行全面巡航检查,未发现生产性捕捞船以及水上违法行为,辖区水域治安大局稳定。
最后
小编想提醒大家
这
些
事
不
能
做
……
01
【常见禁捕工具】
02
【常见禁渔药物】
03
【常见禁用钓具】
04
【警方提醒】
节制垂钓、休闲为主、一人一杆、幼体放生。严禁一人多杆(含两杆)、多线多钩、单线多钩、锚钩、串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严禁使用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装置、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若发现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获悉相关线索信息,可第一时间与泗洪警方联系,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行使群众内部自我监督权利,全面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泗洪县公安局打击洪泽湖水域非法捕捞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 (0527)88356227;
信件或来访举报:泗洪县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泗洪县淮河东路6号,邮编223900);
现场举报:泗洪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供稿:泗洪县局 校审:张耀文
编辑:邵宇杰 核发:陈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