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书记员都是辛勤的小蜜蜂,他们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怀揣着青春的梦想,为司法蜜的酿制,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他们如蜜蜂一般的辛勤,这不是夸张,而是如实的描述而已。从当事人立案开始,他们的身影就一直贯穿在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尤其是送达被告的法律文书是最能考验书记员沟通能力的环节,面对当事人的诸多疑惑和千奇百怪的问题,我们需要有百分百的耐心和基础的法律知识,一点点给他们讲解,消除他们心中的疑虑,最后约好时间,做好通话内容的记录,再整理好相应的材料,以便发放时备用。

庭审速录是对法院书记员最基本的要求。除了学习相应的速录技巧和对当事人的陈述作有必要的总结之外,书记员结合不同法官审理风格,与法官的配合也是至关重要的,总体来说,庭审速录的标准就是:快、准、实。

庭审中的调解环节是最能体现书记员与法官默契度的环节。有时候,双方当事人需要分开做工作调解,而如果法官一个人往返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会浪费大量的时间,这个时候,书记员就可以先与乙方当事人沟通,帮他们理清思路,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内心真实的想法,然后再汇报给法官,这样就会事半功倍。

每一个案件审结之后,在卷宗上画下最后一个句号的,一定是书记员,由书记员整理好卷宗,扫描上传电子档案,再归档存入法院档案室。到了年底,档案室的书记员也很辛苦,她们每天编号入档的卷宗,徒手是抱不动的,要用手推车推入档案库。

若涉及到需要执行的案件,执行局的书记员在法官的领导下没日没夜地奔赴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游走于乡间的田间地头,只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信用体系一点一滴地努力着。

如果,到了年底,你的工作也很忙,你深夜十二点加班结束,回家的路上恰好经过法院。当你听见这个时候法院里面还传出一阵阵的电钻声,请不要疑惑,那不是法院在夜间装修,而是如蜜蜂一般辛勤的法院书记员在装订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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