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不准借竞赛名义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商业活动进校园

12月7日,教育部就《关于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提案》作出回复,称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自2018年起,国务院、教育部等印发各类指导性文件,在加强统筹领导、严格精简整合、严格审批管理三个方面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

加强统筹领导方面,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能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单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对于按照规定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进校园”活动,要按照教育部出台的专门文件进行规范和管理。

严格精简整合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中小学生开展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依照分类指导、同类合并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安排进入校园。

中小学教材管理上,教育部要求,教育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

严格审批管理方面,教育部要求,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此外,教育部明确提出不准借竞赛名义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商业活动进校园。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