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上就要过去了,在年底忙碌的日子里,为了及时充分地享受各项税前扣除政策,请大家再次确认2020年是否充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做好2021年税前扣除信息的准备工作。请您对照以下三类情况分别进行不同的处理。

情形一

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发生变化

如果您2021年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不发生变化,即与2020年度已采集信息完全一致,则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的“一键带入”功能,将2020年度已填报且需要在2021年度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带入到2021年度,在2021年1月份开始继续享受各项扣除。

以手机APP操作为例,步骤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首页,选择常用业务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2.扣除年度选择“2021”,然后点击下方“一键带入”。

3.点击“确定”进入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即可将2020年的信息带入到2021年度。

情形二

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

如果您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包括新增、终止或信息变化),则应在2020年12月份通过“个税手机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进行相关项目的新增、删除或修改,确保自2021年1月份开始按照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

以手机APP操作为例,步骤如下:

●新增项目时,请选择扣除年度为“2021”,然后进入下面需要新增的模块,进行新增填报即可。

●如果您需要修改或删除2020年度的信息,则可以通过“一键带入”方式,点击对应项目右方的“待确认”按钮,进入后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修改或删除保存后,再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按钮,修改后的信息即可带入2021年度。

情形三

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采集完整

或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

如果您发现2020年度未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年度中间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建议您尽快通过“个税手机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进行相关项目的新增或修改操作,确保2020年度信息准确。

△【备注】:如果2020年度中间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去世,则在2020年度无需删除赡养老人信息,可以继续享受扣除直到2020年12月份。自2021年1月份开始,如果父母均已过世,则不再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在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将该项目删除。

快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吧!

原标题:看过来!马上2021年了, 您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准备好了吗?

值班主任:田艳敏

【来源: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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