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美國新法案直指中概股 但實際影響不大

日前,針對美國國會衆議院最新通過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以下簡稱《法案》),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公開回應,堅決反對將證券監管政治化的做法。

據瞭解,《法案》於今年5月已獲得美國參議院批准通過,按照美國立法的一般流程,下一步需提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實施。《法案》對非美國公司在美上市提出了額外的信息披露要求,比如證明自身不受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等,要求發行人連續3年不能滿足“美國公衆公司會計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PCAOB”)對會計事務所檢查要求的,將禁止其證券在美國市場交易。儘管《法案》適用於美國之外所有國家的公司,但業界認爲其矛頭對準中國公司的意味非常明顯。

在美上市的中概股是否會受到衝擊?從美股近幾個月的趨勢來看,中概股似乎並未受到明顯的大面積影響,有漲有跌。

《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了多家中概股企業及第三方專家,大多數持樂觀態度,認爲實際影響不大。隨着國內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准入門檻降低,美國納斯達克不再是中國企業謀求上市、打開募資通道優先考慮的“香餑餑”了。

中概股暫持觀望態度

針對《法案》,中國外交部、證監會等有關部門都明確表態反對證券監管政治化。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在資本市場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關各方開誠佈公地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就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議題來加強對話和合作纔是解決問題的正道。”

在監管部門表態的同時,記者採訪了多家中概股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大多數並未正面予以回應,只表示“密切關注政策及市場動向”。其中,聲網(NASDAQ:API)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從一開始就定位全球運營,客戶遍佈全球,在納斯達克上市也是考慮到國際化。我們在各個國家的業務運營,都是遵守相關國家的法律和法規”。

另一家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則表示,中美關係緊張的態勢下,中概股公司勢必會做一些應對準備,尤其是研究信息披露的硬性要求,也在做一些前瞻性的探討方案,不過暫時不方便向外界透露。

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郝俊波則認爲,《法案》對中概股的實際影響不大。“業界有不少論調比較悲觀,實際不然。一方面,《法案》要求僱傭給中概股企業做審計的會計事務所,應該在美國有分支機構或辦公室,這一點其實是很容易滿足的。據我所知,大多數中概股企業都找了國際性的會計事務所,實質是多花一點錢的問題。另一方面,《法案》最受爭議的一條是上市公司應該證明自身不受政府控制等,大部分中概股企業都是民營企業,本身就不同於國有企業或擁有國資背景的企業,要他們做一個聲明或相關證明,也不是太大的問題。”郝俊波如是分析道。

郝俊波指出,美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高,它自身需要包括中國在內的不同地區、不同領域行業的企業去美國上市,這纔是雙贏的結果。

與此同時,前海開源基金執行總經理楊德龍則指出,市場對《法案》早已有預期,因此短期內對中概股的股價影響不是太大。如果後續生效嚴格實施,可能會對中國企業未來赴美上市形成一定的影響,同時對已經上市的中概股監管變強,尤其是信息披露方面設置了一些障礙,中概股企業或許會做一些準備。

根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12月7日收盤,美國納斯達克、紐約兩大主流證券交易所分別有176家、80家中概股企業,這總共256家中概股企業的總市值超過25226億美元。其中,阿里巴巴(NYSE:BABA)、拼多多(NASDAQ:PDD)分別以7144億美元、1800億美元位居第一、第二位。包括阿里巴巴、拼多多在內的、市值超過500億美元的中概股企業共有10家。當然,還有87家中概股市值不足1億美元,其中有78家在納斯達克。

納斯達克不再是“香餑餑”

來自某投資機構的一位投資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登陸二級市場發行股票是企業募資“輸血”以發展壯大的重要途徑。無論是A股、港股,還是美股,一般企業的心態是“能上哪裏就去哪裏”。以往,因爲國內A股門檻太高,大多數企業尤其是前期投入巨大的互聯網企業難以達到盈利要求,紛紛去准入門檻低的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但自去年以來,中美關係趨緊,針對中概股的做空機構動作頻頻,同時“實體清單”爲國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設置了障礙,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內科創板經過一年多的發展,印證了國內資本市場改革的決心,正吸引越來越多的企業登陸募資,這意味着企業募資的“後路”越發多元化,納斯達克不再是唯一的選擇。

自去年11月底阿里巴巴登陸港交所以來,在港“二次上市”(即已在美國上市多年的公司在香港二次掛牌)的中概股不斷增長,包括京東、網易、百勝中國、中通快遞、華住集團、萬國數據等。業內觀察人士指出,二次上市相當於爲企業戰略儲備“糧草”,既能增加股本提升市值,也是中概股在中美關係緊張的情況下分攤風險的一種應對策略。

記者查閱資料注意到,港交所對內地企業二次上市的要求包括必須爲“創新產業公司”,在紐約、納斯達克、倫敦等證券交易所上市,至少兩年保持合規記錄;市值不少於400億港元;或市值大於100億港元且最近一年度收入超過10億港元;發行人必須證明其主要上市地,在法律、規劃等方面擁有與香港相當的主要股東的保障水平。

部分規模較大的中概股選擇回港二次上市的同時,其他一些謀求首次上市的企業則主要把目光瞄向了國內的科創板,主要涉及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六大領域。根據科創板對於盈利方面的要求,最低的准入門檻是上市後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最近2年裏實現淨盈利且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公司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Wind數據顯示,目前排隊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仍有37家,而等待登陸科創板的企業高達283家。整體來看,《法案》暫時並未對中概股產生明顯的影響和衝擊,甚至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從某種程度上或加速國內資本市場的發展步伐。自今年5月以來,仍有包括理想汽車、小鵬汽車、貝殼、陸金所等知名企業在美IPO,但美國證券市場監管趨嚴的風聲,也讓中概股公司及計劃上市的企業開始警惕,向香港證券交易所、A股等尋求募資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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