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鼓勵移動支付不等於拒收現金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公告稱,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中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隨着掃碼支付、銀聯閃付、網上支付等方式的興起和銀行卡的全面普及,大多數人可以“一部手機走天下”。不過,現實中部分商家或公共服務領域拒收現金的行爲,不僅剝奪了消費者支付選擇權,也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尊嚴。基於此,人民銀行就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爲有關事項發佈公告,任何單位和個人拒收或排斥現金支付將被依法查處。

不可否認,使用現金的成本高,因爲商家需要花費時間去清點和保管,而且使用現金有安全上的問題。消費者如果攜帶大量現金,容易帶來安全隱患。與此相比,銀行卡支付、移動支付要安全很多。不過,這並不是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的理由。即便是在某些推進“無現金社會”的國家,仍然有許多人選擇現金支付,這取決於消費者的自由選擇。從這個角度看,鼓勵支付方式創新,並不等於“無現金”,更不等於“拒現金”,不能混爲一談。

換言之,應該將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交給消費者。一方面,要肯定“非現金”支付的意義,加強對各類支付結算方式的宣傳推廣,讓更多公衆瞭解各種“非現金”支付結算方式的特點;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衆支付結算習慣,包括使用現金支付的習慣,由公衆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結算方式。特別是銀監管理部門應對相關情況加強研究,儘早修訂完善有關法規,規範移動支付方式,促進“互聯網+消費”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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