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至县二曲镇渭中村的群众向记者反映有人向渭河生态保护区内倾倒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美其名曰“复耕回填”。群众不明白即使是复耕回填也应该使用黄土回填,怎么能使用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呢?渭中村群众也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过,但得到的回复是生态修复复耕回填。

周至县二曲镇渭中村地处渭河以南县城以北,群众所举报的地方紧邻渭河南河堤。场地内靠近沿渭路一侧已经回填完毕,紧邻渭河河道一侧正在回填,记者现场看到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存在。在场地附近还有多位拾荒者在捡拾拉运物内的塑料制品、铁器等废物。记者与之攀谈了解到该处已经倾倒数日都在晚上进行。另据知情群众讲:下面大多都是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回填后再用黄土覆盖表层面上根本看不出来,垃圾都是从西安用大型半挂车辆拉回来的。

随后记者拨打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进行举报,两个小时后周至县渭河管理站两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并告诉记者,这是政府项目属于复耕回填是允许的。倾倒垃圾的行为因为没有在他们职权范围以内所以无权管理。记者问及渭河生态保护范围是多少米?工作人员说应该是50米,河道内归我们管河道外不归我们管。更加讽刺的是在周至渭河管理站人员离开后。记者再次反映情况,渭中村村委会华书记竟然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敢承认,一人分饰多角大秀演技与记者周旋,试问华书记“你怕什么?”

根据2018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内容横向范围: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按照城市核心区200米、城区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进行控制。由此可见该地完全处于渭河生态保护区范围内。另外通告还规定禁止一切向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

生态保护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大的战略方针,充分体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但在一些地方还是发生着如此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重要工作”可以凌驾于国家政策之上?希望相关部门能秉承两山理念把保护生态放在第一位。来源:观盩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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