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第六届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已经陆续揭晓。为大力弘扬他们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精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争优创先的热情,即日起本报开设《时代先锋人民公仆》专栏,持续推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典型事迹,讲述他们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的动人故事,引导培育全社会致敬模范、学习标杆的良好风尚。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及庆玲)12月23日,受中央组织部委托,自治区党委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了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颁授仪式。

于海俊同志生前是根河林业局副局长,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6月19日,在扑救森林雷电火灾过程中,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6岁。他用实际行动和宝贵生命,诠释了共产党人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展现了人民公仆勇于担当、不畏牺牲的崇高精神境界。

32个春秋,于海俊始终扎根基层,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每次遇到扑火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他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他分管的生态保护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根河林业局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一生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政治品质高尚、理想信念坚定,矢志不渝投身于生态保护建设事业,模范践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用生命和热血为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是党的优秀基层干部代表,先后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劳动模范,1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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