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我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切实打好烟花爆竹禁放这场硬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坤,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双山出席。

张坤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群众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禁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也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需要。要以对环境负责、对发展负责、对民生负责的态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全力以赴把禁放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张坤强调,禁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民生民计、考验政府能力、体现城市形象,要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高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质量。氛围营造上要铺天盖地、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丰富宣传方式和内容,强化行业宣传和引导,让广大群众理解、接受、支持禁放工作。源头管控上要深入排查、全面清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捣毁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对收缴上来的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要依据规定,做好运输、存放、销毁工作。包保查控上要到边到底、不留死角。要将包保网格细化到小区、具体到道路,充分发动各类基层警务资源,织密织细巡逻查控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行为。执法查处上要依法打击、动真碰硬。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联动执法,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

张坤要求,要按照“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组织、统筹推进,明晰责任、整体联动。组织领导要加强,确保宣传、整治、管控、保障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协作配合要有力,切实做到监管无遗漏、衔接无缝隙、工作不间断。督查督办要到位,切实提高禁放工作成效。

《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方面,划定了全年禁止燃放区域,禁放区域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另一方面,规定了限放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学校等7类地点以及中高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三个重点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李双山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济川街道作表态发言。市禁放办对《泰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保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全媒体记者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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