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迎来了许多新变化,国家对于宅基地的管理趋向严格化,村庄分类规划措施出台后,对于村庄的建设和个人建房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新要求。

再加上这些年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迎来一些措施,哪些区域可以建房建厂,哪些是保护区?各县市也有规划。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必须按照当地实施的规定进行,如果不当回事的话,一旦被相关部门发现,会立即叫停整治。

除了宅基地使用管理方面,对于耕地保护方面我国也采取了新一轮的管控措施,根据规定,个人建房是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村民建房涉及农用地必须办理转用手续,如果是未批先建,乱占耕地建房的一样会被拆除。

如今随着各项制度的完成,农村地区也迎来了新的措施。据笔者了解的消息,无论是在建设住房方面还是在耕地使用方面已经迎来了新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住宅新规定:四类房屋不能建

此前,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为了建立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规范宅基地用地标准,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在这两份文件中不仅规范了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还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提出了新的用地标准。

随后,各地区为了贯彻文件的精神,也下发了许多地方文件。笔者从各省市发布的文件《关于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了解到;现在农村个人建设住宅已经有了新规定,其中有四类房屋是不能建的,村民要了解规定。具体如下;

1、一户有多处“房地”的不能重新乱占宅基地盖新房;2、不同意拆除老房子,退还老宅基地的村民也不能私自乱建房屋;3、违反规定私自买卖房屋、宅基地以及把房屋送给其他人居住的也是不能乱占宅基地盖新房;4、违反一户一宅,未经许可,私搭乱建的房屋也不能建,一经发现会责令拆除。

可以看出,现在不仅建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申请宅基地盖房也是如此,大家对于这些规定要了解清楚,建房的时候自然不会吃亏!

2、耕地有重大变化:乱占地要拆除

从今年的八月份开始,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后,各地也严格落实了文件内提到各项规定,全国范围内也启动了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但是,在整治期间,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彻底遏制这种建房乱象,自然资源部在通报各类典型案例的同时,还发布了新的整治措施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据笔者了解的消息,仅在十一月份,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有七十六起。

从通报的案例中也可以看出,各省市还是比较重视耕地的保护工作,接下来还会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止住新增。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单位,只要不遵守法律法规,违规乱占耕地建房建厂的都会依法给予严惩。

当然,这些被责令拆除的违规房都是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企业,只要有用地需求能够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获得审批后也是可以在这些农用地上面建房建厂的,最让担心的是什么手续也不办,直接乱占土地地建房。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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