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什么关系?

问法网小编回答:

第一,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只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针对涉嫌刑事犯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第二,期限不同,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合并执行时是最长20天;而刑事拘留一般最长14天,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情况可达37天。

第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先被行政拘留,但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符合条件是可能转成刑事拘留的;或者已经被刑事拘留的,后来发现行为性质没有那么严重,也是有可能转成行政拘留的。具体到本案中,在8月7日被害人吴女士(化名)报案后,郎某和何某已经被余杭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处以了9日的行政拘留。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人的行为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比如有毁灭证据、串供等可能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他们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问题二: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问法网小编回答:

按照我国刑诉法的规定,有三类案件是可以提出刑事自诉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而本案的被告人就涉嫌第一类“告诉才处理”中的诽谤案,其他几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分别是侮辱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这几类案件都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

问题三:诽谤罪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问法网小编回答: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要求在行为上必须含有“捏造”加“散布”两个要素,缺一不可,行为对象上要针对特定的人,最重要的是,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比如在本案中,取快递的吴女士(化名)就要向法官证明自己因为郎某和何某的行为,人格已经受到严重侮辱,名誉受到严重伤害,或者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等等。

从量刑上看,我国刑法规定诽谤罪的最高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视情节也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问题四:如果发现有人利用偷拍视频捏造散布消息,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法网小编回答:

要确定维权思路,可以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制止侵害行为的扩大化。

如果想采取民事维权途径,可以在留存好证据后,和发布消息的媒体平台取得联系,要求视频下架。也可以要求偷拍散布者删除不当内容,并要求相应的民事赔偿,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想采取刑事维权途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事自诉维权是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这可能也是本案被害人吴女士(化名)在现阶段表示,不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原因所在。

问法网小编在此提示,无论哪一种途径,都要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据。包括转发的媒体平台、转发次数、捏造的言论,和对方先行沟通的记录、报案记录、受到严重影响的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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