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放弃自己的生命?不一定是天塌地陷的大事,一次失恋,一次不愉快的经历,都可能让人走极端。

12月5日,辽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地铁口附近,一名女子从楼上坠下身亡,这名女子名叫晚风(化名),26岁,辽宁某大学研三的学生,发现恋爱8年的男友 “劈腿”后,因无法接受此事以及介入情感的第三者不断发来的言语和照片刺激,最终选择了轻生。

无独有偶,12月14日,河北一名14岁女孩,因长发被剪短很不适应,不想上学,又与父亲发生口角,欲从家中5楼跳下,后被消防员救下。

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引发网友的热议,对这些轻生者又恨又疼,疼他们年纪轻轻就放弃生命,实在令人痛惜,恨他们不为父母着想,让父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太不负责。

可是,我们是否想过,一个连自己都不爱,敢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又怎么会对他人负责,会爱别人呢?

1858年,14岁的尼采进入德国著名的古典中学——普尔塔中学,这所学校有着严厉的制度和老师,而且学生必须离开家,与老师们呆在一起,这让尼采很不适应,他常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不愿意与陌生人相处。

时间久了,尼采看着身边的同学都融入到新环境中,而自己却越来越疏远其他人,他不禁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孤独的个性,鄙视自己沉默的表情,他变得十分沮丧,把自己糟糕的心情和厌恶自己的行为都记录在日记中。

后来,尼采的日记被老师发现,这位老师给了尼采特殊的关怀,经常带尼采参加到集体活动中去,渐渐地,尼采开始融入集体,感受到了在集体生活中的快乐,也不再写那些忧伤的日记,从此他不但真正以一种健康和快乐的心态来爱自己,还学会了如何爱自己的同学和老师。

爱别人是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始于自爱,当自己能够接纳自己,欣赏自己,尊重自己,对自己怀有善意,充满关爱,当我们的内心获得满足与充盈时,才会把爱流向别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洛姆曾经说过,“爱自己并不是自私的,而是珍惜自己心情和精力的一种具体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这样爱自己,才能够更好地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也能够更好地爱别人。

然而,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往往教育孩子要学会分享,学会无私,鄙视孩子的自私行为,让孩子忽视自我感受。比如,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教他们孔融让梨的道理,家里来了小朋友,妈妈总拿出玩具给小客人玩,不顾孩子的阻止,尽管那是孩子最喜欢的玩具,可是当孩子穿上妈妈的高跟鞋时,则会遭到训斥,“你不许动那双鞋,那是我的。”

这会让孩子很困惑:“为什么我的东西能给别人玩,妈妈的东西就不能动呢?”当孩子提出这样的质疑时,我们又会说:“乖,宝宝你要听爸爸妈妈的话。”总之,父母的言行总是有道理的,孩子并不明白自己做的为什么没有道理。

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这种模糊的社会观念,就会让他们产生自我否定的心理,对自己持批判态度,他们做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别人的感受,而不会尊重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渐渐地,他们就失去了爱自己的能力。

一个不能自爱的人怎么能爱别人,一个不能爱别人的人怎么能够为别人所爱。当一个人失去了爱的滋润,必然会如同花失去水分一样,慢慢地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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