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连续开出两张“罚单”,对临沂市泽润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根据“临兰农畜罚〔202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销售的猪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没收其违法所得9077.22元,并罚款8000元,合计罚没款17077.22元;

根据“临兰农畜罚〔202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销售的猪产品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6249.36元, 并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2624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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