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考科目考試安排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每科考試時長調整爲75分鐘,再選科目一天之內考完。各科目具體考試安排爲:6月8日9:00-10:15物理/歷史,6月9日8:30-9:45化學、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二、招生計劃編排方式

根據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規定,“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各類招生計劃由原來的按文、理科分類編排調整爲按照首選科目分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編排。按平行志願投檔的院校專業的計劃編排由“院校+專業”調整爲“院校專業組”模式。

三、合併錄取批次

根據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規定,結合錄取工作實際,對錄取批次進行合併和優化。將原有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合併爲本科批;普通專業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進行錄取;藝術類專業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批進行錄取;體育類專業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進行錄取。

四、志願設置和填報安排

爲儘可能簡化志願結構,便於考生理解和具體操作,儘可能提高志願有效性,維護考生權益,促進高校招生計劃順利完成,在現行志願結構基礎上,進行相關合並和優化。

(一)本科提前批志願設置。普通類和體育類中,原順序志願(分一、二志願)結構,調整爲單個志願,設置1次徵集志願。原平行志願結構的由10個院校平行志願調整爲3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藝術類由原10個院校志願調整爲30個志願。

(二)本科批志願設置。普通類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志願合併,設置爲特殊類型志願,設1個院校志願。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民族班和預科班志願與非定向志願合併,設置爲普通志願,志願個數由原10個院校志願調整爲45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徵集志願次數由原1次調整爲2次。

藝術類由原10個志願調整爲30個志願。

體育類由原10個院校平行志願調整爲3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徵集志願次數由原1次調整爲2次。

(三)專科提前批志願設置。增設1次徵集志願。定向培養士官志願由原10個院校平行志願調整爲3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

(四)高職專科批志願設置。由原10個院校平行志願調整爲3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

(五)填報安排。將同時填報志願調整爲本專科分開填報志願,即本科先填報志願並錄取,本科批錄取結束後再填報高職專科批志願。

五、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高考綜合改革後合併有關錄取批次,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政策及民族班、民族預科班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錄取工作實際,確定相關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合併本科錄取批次後,普通類本科原一本線、二本線、三本線相應取消,調整後只需劃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和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其中,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近似合併批次前的一本線)作爲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錄取時的參考線。體育類本科相應地取消一本線、二本線、三本線,只需確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專科批仍保持不變。

(二)藝術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省按教育部不低於二本線的65%的要求分類別統一劃定,調整爲以普通類本、專科控制分數線爲基準,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相關比例和要求劃定。具體爲:

1.由我省統一劃線且安排在平行組中的高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整爲:音樂類、美術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爲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類(戲劇表演)和表演類(服裝表演)爲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攝影攝像類爲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2.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仍由學校按教育部規定自行劃定。

3.其他安排在非平行組中的高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不得低於二本線的65%”調整爲不得低於我省確定的藝術類平行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中的最低線,具體由高校按有關規定確定。

(三)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西藏就業班計劃由按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一定的分數內投檔,調整爲按學校本科批非定向計劃院校專業組最低投檔線下一定的分數內投檔。

六、同分投檔排序規則

在學習借鑑上海等省份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爲體現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統一高考科目優先、突出物理、歷史作爲首選科目等特點,確定同分投檔排序規則。投檔錄取時,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序投檔。

對於普通類專業類別,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對於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類別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七、降分錄取政策

爲確保徵集志願後,順利完成招生計劃,避免計劃浪費,在現行降分錄取政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將我省現行規定的“農林、航海、地礦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職專科學校)在生源不足時,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按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將降分範圍擴大到所有來湘招生院校。同時,嚴格執行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政策規定,錄取期間不再降低藝術類招生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八、取消單科優秀考生錄取優惠政策

我省給予單科優秀考生錄取優惠政策,一本線上考生,可專設志願提前投檔一次,其他批次線上考生可提高一個批次按專設志願提前投檔一次,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考慮到單科優秀考生錄取優惠政策屬於我省地方政策,部分省外高校不予認可,同時2021年合併批次後,該政策也無法操作(提高一個批次投檔)。從2021年起,取消單科優秀考生錄取優惠政策。

(原題爲:《湖南發佈新高考落地方案,將合併本科錄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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