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头条网友爆料宝鸡市高新区泰森.亿佳苑数为业主向陕西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拒绝收房通知函》,原因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及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如下:陕西泰森房地产开发冇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我们是陕西省宝鸡市髙新六路(新苑路19号)泰森亿佳苑的业主,我们看到贵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宝鸡日报上刊登的“秦森.亿佳苑交房公告”。公告中通知亿佳苑1#、3#、4#、5#、6#、7 #、8#、9#住宅楼己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交房条件。定于2020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集中交付使用。今天是2020年12月27日我们如期而至准备收房。该合同第九条明瑚规定:交房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注明应具备“三书一表”这一条件。本人于2020年12月27日持相关证件到达贵公司发现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本人现向你公司发出拒绝收房通知函。具体理由如下:一,根据我国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合同条款,交房必须给业主出示“三书一表“,如无法提供业主有权拒绝收房。贵公司未出具任何法律、法规、条例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三书一表”,不符合相我国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合同条款.。二, 在你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报纸通知交房后,本人于2020年12月27日到泰森.亿佳苑小区房屋施工现场发现房屋存在大量质量问题。现向貴司反应,望贵司积极配合处理房屋现有质量问题,待问题处理合格妥当后由业主先验房后再到相关部门交钱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三, 验房前须出具以下文件的原件并向本人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待双方核验后、方能进行房屋验收和交接。

1、 楼座的《宝鸡市建筑工程蝮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

宅质量保证书

2、 出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

3、 详细公摊数据,计算方式及图示

泰森.亿佳苑业主认为该开发商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且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拒绝收房。那么陕西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设的楼盘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为什么没有向业主提供“三书一表”?种种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调查。如今能够买到一套自己心仪的住房已经是广大需求者的最大梦想,但是如果因为开发商的一些问题给购买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对于开发商自身来说就有失公信谁还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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