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中超限薪最高300万欧,但可以有第三方的肖像权代言,如果两支中超球队给予外援300万欧同时,互相给对方球员第三方的肖像代言,这个从条款上是否可以?

比如A队给B队球员肖像权代言合同,B队给A队球员肖像权代言合同,这个是否符合限薪令?

另外,为何CBA球队和乒超没有中性名的要求,中超必须要求中性名?这样如何保证投资人的投资积极性?球队从北京国安改成北京队,恒大改成广州队,富力改成广州城队,球队的水平就马上提高了?中国足球就可以冲出亚洲了?CBA球队和乒超也是企业冠的名,为何成绩就可以比足球强,一个是经常拿亚洲冠军,一个是经常拿世界冠军,而中国足球却连一个亚洲杯都没有拿过。

至于成立的中超联盟,更是出现大佬婉拒中超联盟董事长的事情,为何一个如此有曝光度的职位,大佬都会婉拒呢?目前看,从社会选聘应该是一个好办法,也许董路真能把中超运营成中国足球小将一样的叫好又叫座的亚洲第一联赛,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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