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黃鑫宇)12月31日,北京市金融監管局官方公號發佈北京市打非辦關於“警惕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活動”的特別提示。針對房地產領域出現的“與P2P網絡借貸、股權衆籌等互聯網平臺合作從事金融業務,通過‘衆籌買房’‘首付貸’等形式違規、超範圍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等現象,北京市打非辦特別提請廣大投資者對此保持警惕並提高認識,有效防範非法集資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近些年來,伴隨着房地產行業的蓬勃發展,房產類的非法集資案件呈多發趨勢。房地產行業非法集資案有吸納非法資金週期短、涉案金額大、涉案人羣廣的特點,一旦案發將會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同時也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秩序,損害人民羣衆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對此,北京市打非辦將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常見的四種表現形式,具體總結爲:

一是,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房地產金融業務爲名義的非法集資。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屋租賃機構利用互聯網從事金融業務,或與P2P網絡借貸、股權衆籌等互聯網平臺合作從事金融業務,通過“衆籌買房”“首付貸”等形式違規、超範圍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

二是,以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形式非法集資。在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中,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中介機構相互串通,以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名義,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

三是,以預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資。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違規代理銷售,以內部認購、發放VIP卡、團購優惠等形式,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

四是,以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或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中,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爲主要目的,以銷售房產份額、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等方式,承諾高額回報,誘導銷售房地產,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

北京市打非辦提示,以上幾種房地產領域常見的非法集資行爲都存在極大的風險隱患。特別是一些開發商採取滾動借款方式,短期來看是爲了彌補資金漏洞,但長遠來看如果發生資金期限與項目週期不匹配,資金鍊斷裂,投資者將是血本無歸,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人民羣衆切身利益,不僅社會各界關注,而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也在積極作爲。12月21日,《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草案)》(下稱《條例》)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0天后,即12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作爲第一部專門規範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工作的行政法規,《條例》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尤其是賦權地方政府,強化行政處置並形成工作合力。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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