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代孕,從抵制陳凱歌的《寶貝兒》開始
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羅蘭女士
1.
陳凱歌,因爲他在《演員請就位》執導的短片《寶貝兒》,一度成了輿論的旋渦中心。
短片由胡杏兒、陳宥維與任敏主演。大概講了這麼一個故事:
因爲缺錢,任敏瞞着男友陳宥維接下了代孕的活。後者以爲這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對前者呵護有加。
胡杏兒是陳宥維酒吧的酒託,曾找過代孕中介委託業務——而那個代孕媽媽,正是任敏。
得知真相後,陳宥維不僅沒發飆,甚至還坦然接受了女友的決定。在他的建議下,兩個人把孩子交給了胡杏兒,他倆也順利“喜結連理”。
總之,標準的“happy ending”.
說實話,這三觀把我給看傻了。
自己的未婚妻“被懷孕”,陳宥維你怎麼能忍?
假裝孩子是未婚夫的,任敏你敢再綠茶點嗎?
當然,最讓人想吐槽的,還是陳凱歌在闡述片子中心思想時的那句“愛與寬容”。
赤裸裸的在粉飾太平。試圖用“看上去很美”的語錄,以遮蔽代孕這件事的殘酷。
2.
今天西門君就來和你們掰扯掰扯,爲什麼我堅定的反對“代孕合法化”。
先來科普一下什麼叫做“代孕”——
它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藉助現代醫療技術替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爲。一般是有償的。
目前,代孕在我國大陸是違法的。之所以特意強調“大陸”二字,是因爲在今年五月份,臺灣初步實行了“代孕合法化”。
一時間,居心叵測者、唯恐天下不亂者,聯合烏合之衆發起了一項“請願”:
“拜託了,讓代孕合法化吧!”
在他們的視角中,代孕不僅可以解決不育不孕者的需求,還可以緩解窮人的物質的煩惱,簡直“善莫大焉”。
且慢!
評判一件事的價值,不能單看它的好處,而是要看我們能不能承擔它的代價。
代孕這件事一旦放開,意味着女性將從人逐漸演變成一個“模具”,一個容器,和一個器官。而子宮裏的孩子,也將因此淪爲了可以明碼標價的商品。
覺得我在駭人聽聞的朋友,建議你去看BBC那部暗訪印度代孕工廠的紀錄片,《代孕者》。
一個黑漆漆的房間,空氣混濁不堪,數十位的婦女擠在一起取暖。門外站着兩個彪形大漢,時刻盯梢有沒有人企圖逃走。
你在這裏只有一個任務,生娃。
這就是片中“代孕者”們的真實生活處境。
她們爲什麼甘願這麼“犧牲”自己,純粹是爲了錢嗎?
一部分是。更多的,是被丈夫甜言蜜語哄來,甚至一頓拳腳相加後揪着頭皮來的。
“你在家也沒事做,給我滾出去接代孕去!”
這是其中一位代孕者,面對記者時說的話。彼時她的臉上沒有淚水,因爲某種程度上來說,她已經麻木了。
你可能會想說,雖然條件艱辛,但如果回報優渥的話,忍忍也就過去了。
如果你真的這麼想的話,就太天真了。
孩子生下來是健康的,皆大歡喜。如果帶有什麼疾病或者殘障,對不起,你還得接着再生,不然就是“違約”,拿個撫卹金走人吧。
你問生下來的殘障嬰兒咋辦?只能由代孕者本人領走或者乾脆丟棄唄。
退一步說,就算你每次都能順利生產,可子宮的承受能力總是有極限的。如此無節制的“懷孕-分娩”循環下去,身體機能走向崩潰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你管這個叫“女性掌控自己身體”?我呸!
3.
那些堅持“有需求就應該有市場”的人,犯了一個叫做“極端自由主義”的錯誤。
“買賣雙方是自願交易的,而且還能調配資源,不好麼?”
呵呵,按照這個邏輯,du品和槍支買賣是不是也應該放開?
“自由”本身當然值得謳歌,但當自由僭越了一定程度,勢必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這就是爲什麼羅蘭女士會高呼:“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我之所以呼籲抵制陳凱歌的《寶貝兒》,和其他試圖美化代孕的影視劇,原因也很簡單——它們會如同空氣一般浸淫普通人的生活,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糟粕文化的侵蝕。
代孕的初衷,本是幫助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婦,或者不願承受分娩之痛的女性。而現在,它卻逐漸演變成爲拿着生命當做籌碼的不法勾當。不僅傷害了不計其數的女性,更是褻瀆了對生命最起碼的尊重。
在我看來,代孕有點像賭博。賭贏了,大家都開心了;賭輸了,雙方都要承擔巨大的苦楚。
姑娘,希望你想清楚了,再踏出這一步。
有些痛,你遲早要承擔。但有些險,你真的不必冒。
作者簡介:西門君,前《跑男》一二季現場導演,《我的才華不是拿來取悅你》作者。關注我,毒雞湯管夠。